统建楼分配起纷争 三被拆迁户被踢出局

  深圳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岐山统建楼去年年初已经建成,但因房屋分配过程起了纷争,至今无人入住。主要原因是: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公布该楼是分配给42户被拆迁户,但名单到金沙社区龙山居民小组小组长叶伟如、社区居委会主任梁伟谦手里,却扩充到46户,而且起初公布的42户中有3户被踢出局。

统建楼分配起纷争

  深圳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岐山统建楼去年年初已经建成,但因房屋分配过程起了纷争,至今无人入住。

  统建楼分配起纷争 社区称问题很复杂

  岐山统建楼位于坪山新区丹梓大道上,外表装修漂亮,已经封顶。这个面积25300平方米的小区共三栋138套房,每栋17层,每套110150平方米。但是,该楼分配问题却陷入扯皮,矛盾集中在李秀清、赖帝亮、赖伟东等三户居民身上。按照国土部门公布的名单,他们属于被拆迁户,统建楼有他们的份,如今却被人踢出局。

  事件源于2004年6月22日,世界五百强企业之首沃尔玛初步选址坑梓镇金沙村,筹建服务国内、辐射东南亚的日用工业品、电子消费类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沃尔玛东南亚配送中心投资10亿元,用地409768平方米。此次配送中心落户涉及42户被拆迁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坑梓所出具的名单里,李秀清等三户均名列其中。

  此次拆迁,被拆迁户除获取补偿费外,还能分到房产。李秀清被拆迁户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显示,由于大工业区建设需要,她家位于金沙龙山叶屋一栋3层面积约352.26平方米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要被拆,拆迁涉及补偿金额339020元均已经得到赔偿。当时,大工业区分局(已并入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还在征地补偿协议书中承诺在丹梓大道以南地段,划出980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地给拆迁户作为统建楼使用。

  统建楼分配名单由42户被拆迁户扩充到46户,且包括非被拆迁户,与承建商的合同中出现委托代理人是金沙社区居委会主任梁伟谦。对此,梁伟谦表示,问题比较复杂,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之所以有矛盾是因部分村民之间有个人口头上的矛盾。

  “我们一直在协调,最终还是没有结果”,梁伟谦说,居委会没有造假,只是申报统建楼必须以社区的名义,实际所有权依然属于个别居民。

  居民小组长被指另起炉灶分统建房

    三被拆迁户被踢出局

  尽管这980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地并非集体用地,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2008年2月26日在《关于龙山叶屋岐山统建楼用地占用国有土地问题的请示》中已明确该地系“已征国有土地,未经市政府审批备案,用地合同等其它手续仪式无法办理……”但鉴于该地选址用地计划立项、环保审查、土地预审等手续齐全,市政府有关领导2008年3月相继批示将上述地块作为龙山居民小组搬迁安置的非农建设用地。

  随后,,统建楼进入施工阶段,去年年初封顶。李秀清等三户被拆迁户原以为统建楼建成后,他们也能分到房。“统建楼建起来,连我们的一户一栋指标也占用,我们却一点份都没有。”李秀清说,他们本来就是原住民,是被拆迁户,却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通知也没有收到,合法利益被侵占,“房屋安排给谁,完全由村里面说了算”。

  被拆迁户赖帝亮表示,岐山统建楼建设自始自终没人通知他去开会,开建的时候曾经找过叶伟如询问,对方却回复没权利处理,又称他等人不姓叶,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对此,坑梓街道办参与调查此事的知情人透露,岐山统建楼事实上由龙山的叶氏家族筹建,在沃尔玛拆迁过程中涉及到一个叶氏祠堂,政府赔付的260万元用于建楼,在国土部门官方名单中显示的42户中,“有些不姓叶,没交钱,也照样能分到房”。

  “我们不是不愿意跟别人一起交这笔钱,但他(叶伟如)没有要求我们交”,李雪峰等被拆迁户将矛头指向金沙社区居委会主任梁伟谦以及龙山居民小组小组长叶伟如。

  “他们从来没找过我(要房子),而且现在要给钱,也要比姓叶的村民高”,上月26日下午,龙山居民小组小组长叶伟如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多次强调李秀清等人没有找他沟通,“前几年又不想要,这几年坪山新区经济发展了,又想要,想要的话就拿钱来,我们这边所有人都交钱了(46户叶氏人家)”。

  42户被拆户却变46户

    多出不少非被拆迁户

  对于42户为何变46户,而且多出不少非拆迁户?“谁拿的钱,肯定要给他们房子”,叶伟如认为,之所以将房子分给这些非拆迁户,系因他们姓叶,叶氏祠堂当初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没有他们支持,是迁不走的,“老祠堂他们有份,没有房子他们肯定不同意拆迁”。

  房屋尚未入住,李雪峰等被拆迁户为何与统建楼分配失之交臂?2009年6月12日一份《合作建房协议书》显示,岐山统建楼由深圳市中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乙方承建,该项目系沃尔玛东南亚物流配送中心征地拆迁金沙社区龙沙居民小组46户居民房屋的安置项目。

  在李秀清等人看来,这份协议书疑点重重,“42户拆迁户的土地补偿变46户,而且46户中没有我们的份儿”。媒体记者调查发现,这份合同甲方是叶伟如等46户金沙社区龙山居民小组叶屋居民,委托代理人是金沙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人为居委会主任梁伟谦。在协议书中,居民小组长叶伟如承担“被委托”的角色。在2009年6月6日一份《委托书》中写明:叶伟如代表金沙社区岐山统建楼46户拆迁户办理该项目相关手续及业务联系,委托期间,被委托人的签名等同于金沙社区岐山统建楼46户拆迁户签名,具法律效力。

  “这份合同确定房屋所有者并不合理”,坑梓办事处2011年6月9日一份《关于李雪峰(李秀清的弟弟)等三人沃尔玛项目拆迁安置用地案的调查材料》清楚表明:国土部门明确岐山统建楼用地是划拨给沃尔玛配送中心项目征地拆迁户42户的安置用地,所有有货币补偿的拆迁户都在安置范围内。2006年4月14日,在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坑梓所出具的拆迁户名单中,包含李秀清等在内三户被拆迁户,占用三户一户一栋指标,因此李秀清等应参照其余村民享受统建楼待遇。

  坑梓办事处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该办事处拟由金沙社区牵头,做叶氏居民的思想工作,同意未分到房子的居民按照同等条件或合理差价的方式享受统建楼待遇。同时,与开发商协商,按照叶氏居民所出的价格,另售房给其他居民,争取做到案结事了。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