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专项债新增额度向项目准备充分等地区倾斜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专项债提前下达额度将重点用于哪些领域?在此过程中如何防范风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详解。

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8月,全国累计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951亿元,占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94%,发行进度较去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截至8月末,各地已安排使用新增债券22011亿元,其中,已安排使用新增专项债券15902亿元,约占同期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的80%。

已安排使用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中,用于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1579亿元,占9.9%;用于市政建设1186亿元,占7.5%;用于棚改等保障性住房建设6238亿元,占39.2%;用于科教文卫等民生领域526亿元,占3.3%;用于农林水利263亿元,占1.7%。

“上述稳投资、补短板领域资金投入约62%,积极带动有效投资扩大,发挥对民间投资的撬动作用。”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许宏才在会上表示。

许宏才介绍说,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明确为符合重点投向的重大基础设施领域,由现有4个领域项目进一步扩大为10个领域项目,包括: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

许宏才表示,鼓励地方在符合政策规定和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尽量多安排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以省份为单位,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券规模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0%左右。具体还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更好发挥专项债券的带动作用。

他同时强调,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财政部预算司巡视员王克冰透露,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要求,此次拟提前下达的明年专项债券部分新增额度重点向项目准备充分、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工作、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倾斜。

同时,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聚焦地方政府早投晚投都要投的项目和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考虑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好的地区,重点支持财力好举债空间大的地区,对地方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少安排或不安排。

王克冰介绍,为防控专项债务风险、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各项审批程序,优选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决不能一哄而上、“萝卜快了不洗泥”,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此外,地方政府必须根据“举借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的要求合理确定项目,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

当前地方政府债务及风险情况如何?王克冰回应称,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40774.3亿元。截至2019年8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4139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除了法定债务,地方政府还存在隐性债务,财政部将通过坚决遏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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