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首日 截至下午5点4730人申报

半岛记者 肖玲玲 报道

本报6月26日讯 6月26日,青岛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工作正式启动。据悉,当天凌晨就有人开始进行申报,截至当天下午5点,共有4730人申报住房补贴。此次住房补贴采取即时申报、按月发放的方式进行,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申报。

记者采访获悉,截至当天下午5点,共有4730人申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其中,本科938人,硕士3545人,博士247人。“26日凌晨两点,就有人开始申领住房补贴!”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据悉,根据青岛市有关政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首次扩大到了本科生。安家费的发放范围为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相比往年特定时段申报不同,此次住房补贴采取即时申报、按月发放的方式进行,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申报。

■政策

住房补贴政策:对派遣期内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博研究生及留学回国本科毕业生、硕博研究生,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本市就业创业的,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对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或创业并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问答

问:我是研究生毕业,如果现在领取了安家费10万元,我再读博,博士毕业后能否再领取博士安家费?如果不能再领取,是否补一下5万元的差额?

答:根据《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规定,一次性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已经申领成功再提高学历的,不可重复享受。

问:落户青岛现在还没买房,那么是不是可以先申请住房补贴,买房的时候再申请安家费呢?申请了住房补贴后,还能申请安家费吗?

答:符合住房补贴申领条件,可即日起通过“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若领取住房补贴后,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住房补贴领取金额将在发放安家费时给予相应扣减。

问:我是2015年的研究生,一直没有领住房补贴,近期刚刚知晓这个政策,我可以领补贴吗?补贴标准也涨了,如果可以我应该按哪个标准申领?

答: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规定,2015年~2018年毕业的硕博研究生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可按现行政策申领住房补贴。若符合住房补贴申领条件,可于6月26日以后登录“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

问:安家费发放的银行卡有要求吗?

答:经审核符合一次性安家费申领条件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安家费资金发放至指定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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