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荣再度列为老赖 已轮候查封金立通信旗下26套房产

  11月29日消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3执16491号)显示,在此前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因被执行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金立通信”)、金立通信董事长刘立荣、财务总监何大兵等未按已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强制其偿付的负债及利息高达2.06亿元。

  已将被执行人刘立荣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的大部分财产为轮候查封或冻结,暂不能处分。其名下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款项已扣划完毕,目前没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并采取了相关措施,已轮候查封金立通信名下4台车辆、刘立荣名下1台车辆。同时法院还轮候冻结金立通信、刘立荣、何大兵分别持有的4家、7家、2家公司股权;轮候查封金立通信旗下26套房产;划扣金立通信、刘立荣、何大兵各自公积金账户10.05万元、32.94万元、32.94万元等。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网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10月26日做出判决,刘立荣偿还申请人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53亿元,此外,刘立荣偿还申请人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息合计人民币5101.6万元。法院认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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