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_五个广东三年内消化2630万平方米商品房 深圳任务为零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将全省城市分成四类,下达不同的去库存指标,三年内全省消化2630万平方米商品房,其中深圳的任务为零。

  文件中指出,省政府计划在今起三年内,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三年内消化263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各地市的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控制在16个月以内。此外,根据各地商品房库存规模和房地产市场实际,将广东省城市分为四种类型,实行“一类一策”去库存政策,其中深圳位于第四类,去库存指标为零。

  一类城市为库存规模大城市,包括佛山、惠州、中山、清远等4个。二类城市为库存规模较大城市,包括江门、肇庆、东莞、韶关、汕头、茂名、湛江等7个地区。三类城市为库存规模小、需求平稳的城市,包括河源、梅州、阳江、云浮、潮州、揭阳、汕尾等7个。四类城市为住房限购的广州、深圳市以及库存规模小、需求旺盛的珠海市,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和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按照计划,广东省将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进一步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对商品住房项目停止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有条件的城市可放开香港、澳门居民购房限制;广州市应及时调整

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行政区域范围。

  在金融等配合性措施方面,行动计划提出,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地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0%,落实国家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另外,广东也将积极推动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优化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推动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研究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和“公转商”“商转公”试点。

  除此之外,政府有意帮开发商减负,清理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降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成本。

  对此,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表示,去库存是国家2016年的工作任务,但是全国的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情况不一样,一二线热点城市早已完成去库存任务,一线城市供求关系比较紧张,需要补库存,更多的三线城市要去库存。深圳楼市的库存消化周期只有7个月左右,供应比较紧张,需要补充库存来保持正常供应水平。广东省的发文考虑到全省不同区域差异化的情况,采取分类调控的效果会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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