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观澜湖水悦园一期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变更规划批前公示

  海南骏豪实业有限公司兴建的海口观澜湖水悦园一期项目坐落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绕城高速公路南侧,用地面积为15532.07㎡,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我局已于2018年11月28日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460106201800070),批建内容为4栋建筑,总建筑面积51839.46㎡,容积率 1.50,计容建筑面积43472.29㎡,不计容建筑面积8367.17㎡,建筑密度11.84%,绿地率25%,停车位218个,建筑高度:72.3m。

  现在本项目各项规划技术指标不变情况下,根据海南省消防总队和海南省住建厅联合下发的琼公消〔2018〕117号文7.3.2条规定,结合施工图审查意见和项目现场实际场地绝对标高,观澜,结合施工图审查意见和项目现场实际场地绝对标高,拟对1#和2#首层层高和建筑高度、标准层开窗、竖向设计场地绝对标高进行变更,(具体详见变更后建筑设计方案),现拟审批。为征求各界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石龙,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如对变更后建筑设计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否则,视为无异议。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20日);

  2.公示网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

  3.公示地址:拟建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hghjs@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1#楼509房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70125

  5.咨询电话:66568675联系人:周美君王国来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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