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权房”国家说了两个“不得”!你该醒醒了

第一类: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市场上存在三种类型的小产权房

我们再把修正案提议字斟句酌一遍:

12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三类: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说白了,压根没有真正的产权。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不仅权益得不到法律的认可保护,还容易滋生各类矛盾纠纷。

国家凉凉的三申五令:不得违法开发“小产权房”、不得购买“小产权房

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这种拥有是绝对的拥有,排他的拥有,独占的拥有,你的权益可以得到完全的保障,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双证齐全,可以放心的躺在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上睡大觉的房。

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的新提法

本次土地制度改革是否意味着小产权房是否能“扶正”?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明确指出土地规划和用途属性必须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仅对非住宅类经营性土地有影响,对住宅类经营性建设用地没有直接影响。小产权房本身也是违法的,即便存在各类出租的经营概念,也谈不上合法经营,所以没有机会“转正”。小产权房不符合法治国家的精神,支持小产权房“扶正”就是在鼓励违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危害性极大,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扶正”小产权房入市,无异于鼓励违法犯罪行为合法化。洗白都洗白不了,扶正更是不可能扶正的。

这意味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可直接入市,那小产权房能被”扶正“入市吗?

小产权房有机会被“扶正” 明媒正娶吗?

而小产权房确实不是法律概念。前面多了个“小”字,给人一种爹不疼,娘不爱,隐隐晦晦恍恍惚惚不合法的感觉。

提出不得长期搁置历史遗留问题、严查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部还特别强调,要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深圳小产权房能买吗,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2018年8月22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14起“大棚房”违法占地案件。

第二类: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2018年6月自然资源部在全国部署了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反复申明,小产权房 ,建设、销售、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对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要坚决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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