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 债务 马女士想不通榆林绿源小区凭啥这么“横”

绿源房产这是闹那般?收了业主契税,既向不向政府缴纳,也不退还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在2009年9月7日与绿源房产公司签订了《榆林市绿源小区购买门市合同》,约定其购买位于该小区一门市,购房价款为人民币190多万元。在2012年8月8日交付房屋时,绿源房产公司在没有向马女士出具税务部门及房管部门相应委托的情况下,要求她缴纳购房契税86161元,专项维修基金29615元,装修垃圾清运费1152元,并以此作为交付房屋的前提条件。马女士为了尽快拿到房,在当天就向绿源房产公司缴纳了费用。但不久之后,马女士了解到,绿源房产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将费用上缴至政府主管部门,在马女士急切地催缴下,绿源房产公司仍拒绝缴纳,并拒绝向她退还款项。对此,双方却各执一词。绿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收取了马女士购房契税和专项维修基金、装修垃圾清运等费用,但公司已经向税务部门缴纳了部分契税,还同税务部门达成协议,剩余的契税会陆续缴纳,所以不退契税。针对马女士说的退还专项维修基金、垃圾清运费的问题,绿源公司声称已经将上百万元的专项维修基金缴纳至住建局,因而也不会退。记者调查了解到,绿源房产公司不仅没有将契税、专项维修基金,垃圾清运费等上缴至政府主管部门,在向榆林市建设局交纳房屋专项维修基金费用时,还没有向建设局提交具体的花名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绿源房产将收取马女士的费用交至榆林市建设局物业科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据悉,在榆阳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中,马女士胜诉。法院判决榆林市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马女士购房契税费86161元、专项维修基金29615元,共计1157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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