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统建楼:尴尬土地博弈

  “如果最后真的要没收,我不签字,自动辞职,担不起这个责任,不干了还不行吗?”深圳市横岗安良社区书记李统最近很是头疼,社区在去年兴建的统建楼被横岗街道执法队定性为违建,有媒体报道称这或许是深圳历史上第一栋面临被没收命运的统建楼。看着已经封顶装修、接近20层高的统建楼不得不停工,要补办繁琐的报建手续,加上20万的行政处罚,这个国庆长假并没有让他感到轻松。

  然而,更沉重的压力显然来自村民,“如果签了字,怎么和几百户人家交代?”李统对记者说,“没收的话,村民一定会上访。”

  一块土地的命运

  “因为这个事情我都感冒了。”受访时李统带着咳嗽声,因为统建楼停工且面临被没收,李统不得不在执法队、规划局、建设局和村民之间奔走周旋。

  “统建楼项目正式启动是2007年,,是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十大民心工程之一。”面对质疑,李统颇有底气,然而好好的民心工程沦为违建,却是他没有想到的。

  安良统建楼的历史要追溯到2004年,当时,深圳市政府为修建沙荷路,征用了安良社区大量厂房和土地,面积达五万多平方米,其土地性质全部转为国有,为日后市政快速干道沙荷路做前期征地准备。作为安置补偿,龙岗区政府划址社区内的油田路东、甘园路北侧共计两万多平米的土地,并于2005年的区常务会议上同意安良原村民以统建形式安置解决住房问题。

  “2004年4月19日发的拆迁通知,”拆迁的日子李统记得很清楚,“补偿是接近20块一平方米,很少。”李统介绍,五万多平米的被征面积,大部分为集体厂房,其余为一万多平米的居民住宅,拆迁以后,这部分的出租收入减少,以前每年每人能够分红8000多元,如今下降到只有3000元不到。

  而统建楼所在的位置,所属油田路东、甘园路北侧的这块两万多平方米的土地,其命运更是经历几次“转折”。

  2003年10月,深圳出台了《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配套《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此为依据和起点,20042005年间,深圳开始了大手笔的“转地”运动。几乎在一年之内,宝安、龙岗两区内,956平方公里的农村集体土地一次性转为国有,深圳用实际行动创造了“转地”一词。

  现安良统建楼所在的这块地皮,便在当时的大规模转地阵营内。在沙荷路征地不久后,2004年10月份,“转地”动员大会在安良召开,翌年9月份,仅仅不到一年时间,安良十几万亩集体土地便完成“转地”,全部变为国有土地。

  事实上,为应对大规模的转地,《办法》对转地的方式进行了分类处理。其一是对权属不明的土地,如未曾承包到户的农村山林地,施行“自然转地”; 其二是对农民历史上自主开发建设的土地实行合法化,也就是说,对那些原本并不合法、广泛用于商业厂房出租的“已建成区”的土地,政府承认其土地使用权,也不追究违规责任,但必须将这部分土地的权属统一转为国有,并不再对农地征用作出任何补偿。

  最重要的是第三种转地方式,即适当补偿。通过“适当补偿”将原属农村集体所有的“纯农业用地”转为国有,补偿费用中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与历年征地标准大体相当。

  李统向记者证实了这个说法。“当时转地给的‘适当补偿’也接近征地标准,接近20块一平方米。”李统回忆道。当时因为不满补偿价格,村民反对声强烈,并不同意转地,最后政府答应转地后还会适当返还部分土地,村民才勉强接受转地条件。

  安良统建楼所在的两万多平方米的土地,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先由集体土地变身国有土地,又由国有土地再次回归集体土地,土地性质几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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