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维修谁出钱 过了质量保修期,房屋维修由谁来负责?

你问我答解心忧。

雨季来临,

安小居为您梳理房屋漏雨的那些事儿~

不同的房屋类型,

漏雨维修归不同的部门管,

您先对照看看,

您家房子属于哪一类?

再看看,

咱这房子要漏雨了,

到底应该找谁修。

本期我们就来讲讲

质量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建设单位按照《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中承诺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等承担保修责任,那么过了质量保修期后,住宅出现维修问题,应该找谁呢?安小居根据住宅不同产权性质、不同管理方式来帮您梳理清楚:

一、保修期外、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房屋出现维修问题应该怎么做?

答:如果您的房屋是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那么按照《物业服务合同》里规定的维修项目,由物业服务人承担;如果是《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维修事项,特别是涉及房屋屋面、雨落管、公共部位外窗等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符合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条件的,按程序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二、公房由谁出钱维修?

直管公房是指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直管公房按性质分类,分为可售公房(售后公房、未售公房)和不可售公房。性质不同,那么维修责任也有所不同。

自管公房通常是由机关、团体、学校、国有企业等单位自行管理使用的全民所有的公有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单位自建自购、自行管理的公有房屋。自管公房按性质分类,同样有可售公房(售后公房、未售公房)和不可售公房。

不可售公房产权归政府、产权单位所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政府、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资金由各产权单位或委托的管理单位自筹。

售后公房的维修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如果售后公房同一栋楼或同一物业区域涉及未售公房,未售公房产权单位可作为业主行使权利,所需经费由业主按建筑面积从维修资金中分摊筹集。维修资金不足支付所需经费的,由业主按建筑面积续交筹集。

举例来说:如果一栋楼有48套可售公房,出售了45套,有3套未出售,仍归公房产权单位所有。那么如果这栋楼需要筹集专项维修资金时,公房产权单位只承担这3套未出售公房的部分,其他45套由业主承担。

三、售后公房由谁负责申请支取维修资金呢?

同一栋楼房中只有一家售房单位的,在单位未完成维修资金补建前,由售房单位申请支取;在单位完成维修资金补建后,可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支取。

同一栋楼房涉及两家以上售房单位的,各售房单位应按我市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维修资金的补建工作。在单位未完成维修资金补建前,可由售房单位申请支取,也可由业委会(物管会)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物业公司申请支取;在单位完成维修资金补建后,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支取。

四、(原)产权单位已灭失且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和无物业管理的回迁房由谁维修?

答:1.业主承担个人专有部分的维修,(除主立管道、燃气管外,入户的厨卫支管、横管道,厨卫保修期后的堵、渗漏水,自己装修改造的封阳台、换窗户等均由业主承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所涉及的全体业主承担。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社区居委会协调有偿维修服务队伍,同时尽快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人。

五、城镇私有平房由谁维修?

答:1.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维修责任。

2.城镇“困难户、五保户”的住宅维修,由属地民

政部门确认,维修费用由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安小居特别提醒:

1、因周边施工造成城镇住宅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变形等损伤的,应由房屋产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委托鉴定,根据鉴定报告的结论,由造成损伤的责任单位承担鉴定费用和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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