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买小产权房的利弊,还是另有隐情?

现在,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如何做到平等对待一碗水端平成了一门学问。

在现在的电视剧当中,我们总会看到一些重男轻女的现象。就像《都挺好》当中的苏明玉,典型的“重男轻女”家庭的受害者!

近日,一条“女儿出首付,母亲却将产权给了儿子”冲上了热搜。

据了解,这是福建福州发生的一起纠纷。“姐姐出首付买了一栋别墅,母亲却转手将房子过户给了弟弟,弟弟让姐姐搬离遭到拒绝,竟将姐姐告上了法庭!”

多年前,姐姐出资16万作为首付,和母亲一起买了一栋别墅。

购买房子以后就记在母亲名下,平时姐姐和母亲就一起在此居住。

有一天母亲竟瞒着女儿将房子过户给儿子。

姐姐因不知情,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

直到有一天弟弟让姐姐搬离,姐姐不愿。弟弟将姐姐告上了法庭。

姐姐认为:“房屋是她和母亲一起出钱购买,虽是母亲的名,但是自己也出了16万首付,如果要搬离,自然应该返还首付”。

弟弟却说:“房子是母亲自愿给予,是他的资产,姐姐当然应该搬离”。

最终法院认定房屋归弟弟单独所有,姐姐无权干涉房屋权益,判决姐姐期限搬离。

对此,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

有网友认为:“房屋产权属于弟弟,姐姐搬离并无不妥,这是依据法律定夺”。

“别在亲情面前用金钱试探,大多都是不尽人意”。

另一部分网友认为:“姐姐出资的首付,弟弟却将姐姐赶走,太不近人情”

“姐姐出的首付,母亲却瞒着女儿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弟弟,是不是存在重男轻女?”

其实家庭的的和谐需要父母的平衡与沟通,更是需要父母做到一碗水端平。

这不禁让我想到一桩旧新闻,因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亲生父亲杀害。

而在法庭上,这个父亲却说:“我不后悔,我没有错,这样的女儿就是白养的,该杀”。

很难想象,这是一位亲生父亲能够说出的话。

时代在进步,女性地位在提高。

父母与子女之间是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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