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小产权,你有资格申请吗?

深圳陆续推出了需要类型的保障住房,有公租房,人才房,安居房,共有产权住房,一时间眼花缭乱,想要申请,又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资格。以后深圳这些类型的房源会有很多,而今年一个大消息,“安居房”将成为历史?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这篇文章就来分析对比一下,人才房和安居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区别。

重点摘要:

人才房

安居房

共有产权住房

房源性质

出租或出售(具体看房源通告)

全部为出售

全部为出售

资格标准

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领军人才优先选房,无须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选房顺序按照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编号的顺序确定。

符合条件(有统一的标准),提出申请,轮候即可

主要采取日常轮候方式,也可以根据项目供应的实际情况,采取定向配售方式。

申请方式

一是由单位去申请,满足条件的人才再向单位申请入住;

二是个人申请。

注:人才房不需要先轮候再申请,等房源通告出来,满足条件的根据通告内容提交材料申请即可,不同房源的要求可能不一样,以具体通告为准!

由个人去提交申请的,需要先申请轮候,进入轮候库之后有房源通告出来,才能申请认购,而最终是否申请到需要看你的排名情况。

在册轮候人的轮候排序依照受理回执号的先后顺序确定。受理回执号按照轮候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由信息平台即时自动生成。申请人户籍在市内跨区迁移后,在户籍迁入区的轮候排序仍按照全市的轮候排序确定。

申请条件

申请人可以是非深圳户籍,但需要有社保和居住证,在本市从未拥有过住房,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其他以具体通告为准。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都是深圳户籍,社保累计缴纳5年以上,在本市从未拥有过住房,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如为单身居民,需年满35岁。

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使用权限

出租型:3年签一次合同,申请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累计租住时常不超过10年。

出售型:10年后,可申请人才房完全产权,需缴纳增值收益:应缴纳增值收益=取得完全产权时该套住房的市场评估价格x(1-原购房时基准销售价格/原购房时市场价格-1%x折扣系数x于产权单位签订买卖合同购买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在深累计缴纳税申报年限)-相关费用。

补交增值收益=当时评估价x(40%-缴税申报年限x系数%)

签订安居房买卖合同,10年后,可按照届时的相关规定,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补交增值收益=当时评估价x(50%-缴税申报年限x系数%)

签订安居房买卖合同,五年后,可按照届时的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共有份额产权。注意:无法取得完全产权。(如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因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在本市另行拥有的自有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的,购房人只能选择保留一套,另一套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或者代持机构申请收购)

转租转售

不可转租

满10年取得完全产权转售

不可转租,满10年取得完全产权可以转售。

签订买卖合同10年以内:由政府采用按照原价回购的方式。

签订买卖合同满10年以后:可以自由出租出售。

签订买卖合同5年以内,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

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以后: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封闭流转)

供应量

2022年11月第一批可售型人才房,共5个项目4422套。

不完全统计,后续至少还有20个项目待售。

2023年1月17日意见稿提到:深圳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228号令及相关规定执行。

相当于安居房2.0升级版。新旧项目政策衔接,以后建设的是共有产权住房了。审核合格纳入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册的在册轮候人,轮候排序在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之后。

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最新拟定的管理办法,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小编认为从实用性和价格来说,三种类型深圳保障性住房,5折的安居房是最性价比最高的,但是在南山,福田这些中心区域是没有项目,多分布在龙岗,坪山,光明这些区域,申请条件来说也没有非常高的要求,不一定要求是顶尖人才,达到要求排队等着就行,达到年限也可以买卖,相对来说比较灵活。如果想要在南山,福田买,只能选择6折的人才房,对自身硬性的条件要求非常的高。这两种类型的都需要等待十年,补交税费取得完全产权后。共有产权住房,单从居住和继承方面的功能,同安居房,人才房差不多,好处就是不用取得完全产权,五年内就可以封闭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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