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管监视小产权房(中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中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市委要求,坚决扛起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和推动全局上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指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全程为巡察整改工作把关定向。局分管领导积极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靠前指挥、把控进度,推动分管业务条线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形成巡察整改的“雁阵效应”。

(二)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局党组严格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逐条逐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症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关于认真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工作清单,明确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及具体要求,明确了每个问题整改任务的承办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明确、要求明确和责任明确。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指挥调度机制,分管局领导每半个月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部门整改工作1次以上,协调推进巡察整改重点任务落实;实施整改工作周报制度,各处室、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每周向局巡察整改办公室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局巡察整改办公室持续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各处室、事业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于进度迟滞、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印发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化市委巡察整改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与我局持续开展的“讲规矩、明规则、守规范”专项行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及能力提升行动、作风整治提升行动“三大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与住建系统“二二八”总体工作思路、2022年“3+3+10+10”系列政策措施一体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全面彻底。

(五)坚持一体贯通。坚持把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项巡察、检查以及审计、督查的整改贯通结合起来,坚持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跟踪督办,坚持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和真抓实改,坚持把巡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整改联动,切实做到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推动整改成果运用最大化、长效化。

二、狠抓任务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重点难点工作有差距。

(一)关于落实上级新部署新要求存在落差的问题

1.持续提升“两个维护”的定力和能力。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深圳市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规范指引》,落实“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中层正职参学践读、主要领导评学导读”学习机制。2022年,局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0次。严格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政治要件贯彻落实台账和闭环管理机制,全年列入台账55件。

2.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按照市委部署,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及配套工作方案,实施学习宣传贯彻“十大行动”,积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3.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全面对接国家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出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四个政府规章,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4.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关于落实重点工作计划目标存在短板的问题

1.加大力度建设筹集、供应分配保障性住房。按照保障性住房跟着产业园区走、跟着大型企业机构走、跟着轨道交通走、跟着土地资源走的“四跟”策略,提高保障性住房投资占房地产开发年度投资总额比重,从2021年的9%提高到“十四五”末的15%以上;“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从原目标54万套(间)提高到不少于74万套(间);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通过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方式缩短轮候周期。

2.统筹做好住建领域投资工作。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住建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将房地产开发投资3100亿元等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区,统筹抓好任务落实。2022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413亿元,同比增长13.3%。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实现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与发改在线审批平台对接,建立了法院、检察院、公安、住建、审计等部门间的联动机制,联合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措施存在不足的问题

1.全面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出台《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110”工作规程(试行)》,全面实施“标准化检查、菜单式执法”,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深圳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开展危大工程、预防高坠、预防触电、小散工程等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危大工程等风险管控。全市建筑领域亡人事故有所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2.全面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实施“瓶改管”攻坚计划,全年竣工验收的城中村、住宅区共855个,通气点火共648个,减少LPG钢瓶60万只,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网120公里,新增管道天然气用户43.8万户,完成老旧管道更新改造103公里。重点对城中村、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黑煤气”进行专项排查整治,燃气安全事故同比大幅下降。

3.全面强化既有建筑房屋安全管控。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市60余万栋房屋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逐一建档并全部分类处置到位,对需进一步落实整治的隐患房屋,均已逐一明确整治计划、期限和责任人。

4.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措施,制定或修订《深圳市业主组织若干规定》《深圳市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提高业委会成立率,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完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的业主评价功能,搭建业主和物业企业即时沟通平台,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方面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深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足。

(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严肃处理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违规使用的公务油卡费用与违规报销的差旅费用已全部清退。

2.强化警示教育。整理汇编近年来全市范围内典型审计问题案例,组织开展专项学习培训,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3.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强化内部审计,目前已完成对我局下属四家事业单位的专项检查。

(二)关于专项资金监管存在缺失的问题

1.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规范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编报流程,明确各类资助项目的标准及限额。

2.完善取费标准。研究制定“单位面积计费+单个项目最高测评费用”的费用双控机制,对我市能效提升项目管理费用及能效测评取费标准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取费标准。

3.严格支付审核。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改造成本构成并制定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模板。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审计报告复核,严格核算项目改造成本构成及相关取费的合理性。

4.严格专款专用。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要求,专项资金只保留属于企业、示范工程等资助项目。

(三)关于服务外包项目问题较多的问题

1.加强调研课题管理。印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调研课题管理办法》,明确课题计费标准,规范课题经费测算,严把立项关、验收关,提高课题成果转化率。

2.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编制指引》,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事前评审机制,做实做细预算编制,相关责任单位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3.规范借用及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劳务派遣人员,已向下属事业单位退回相关借用人员。

(四)关于为民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全力提升公共住房分配轮候效率。逐步推广网上VR全景看房,面向轮候家庭配租的实现预分配及选房网上签约一体化,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办理入住时实现水电气“一站式”服务,大幅提高分配效率。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再分配工作机制,提高退租房源再分配频率。完善公共住房建设和管理效果评估工作,加强评估指标体系建设。

2.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市本级监管公共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程》《市本级公共住房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文本编制指引》,加强项目设计监管,提升保障性住房宜居性。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防水工程、精装修工程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主体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第三方面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实,干部队伍管理有短板。

(一)关于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

1.完善制度规定。完成《中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工作,明确相关“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同时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上会程序,强化对上会议题的审核把关。

2.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印发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抓紧抓细方案落实,对之前受疫情影响推迟或取消的培训内容,适时开展相关内容补训补学。

(二)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够自觉的问题

1.全面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部纳入局重点工作事项。编印《舆情专报》,规范官方信息发布平台使用和管理,强化网络安全教育,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日常监测。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印发《中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和责任清单》,制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全年专题研究纪检议题8个。

3.全面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适用规则》,出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汇编》,不断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在局官网公示了执法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线索征集公告》,切实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4.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健全违规违纪行为通报制度,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局机关纪委形成通报材料印发全局。坚持“四不两直”原则,对局系统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印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纪律作风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局干部职工纪律作风。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尽责的问题

1.深入贯彻落实“雏鹰计划”。推进干部递进式培养,重点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召开“住建青年面对面”座谈会,为年轻干部工作发展廓清思路、指引方向。

2.强化年轻干部“压担子”培养。抽调近30名年轻干部参与“急难险重”任务,两次火速集结105名干部参与抗疫,在实践中提站位悟思想强本领练作风。

3.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制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处级干部和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事业单位干部任免规程》,实现了我局干部任免情形全覆盖,进一步健全了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四)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加强政策宣讲。将退休干部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在职人员和退休干部,从思想根源上构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退休前告知程序,安排专人加强与退休干部的日常联系,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证照管理。已收回所有应集中保管的出国(境)证照。同时,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每月核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关于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扎实的问题

1.加强住房建设供应力度。密切跟进招拍挂项目建设销售进展,跟踪好2021年、2022年集中出让的61宗商品住宅用地开工、建设、销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各类问题,确保形成有效住房供给。加大住房建设力度,持续推进住房新开工。

2.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措施,并建设开发了全市统一的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实现预售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管理等功能的全程线上化。深入开展了经营贷专项检查、长租公寓预付式消费专项治理等系列行动。2022年开展整治检查1674次,检查企业1027家、约谈企业93家。

三、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管党治党责任,驰而不息改作风,砥砺前行干实事,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推动住房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住房建设主责主业,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以落实我局“二二八”总体工作思路及“3+3+10+10”系列政策措施为施政重点,努力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新定位、体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奋力谱写我市住房建设领域更多“春天的故事”。

(二)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以上率下,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等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做好深化整改阶段各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查缺补漏、标本兼治,持续深化问题整治。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整改完毕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质量;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紧盯不放,努力形成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83785312;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313室,邮政编码518031;电子邮箱:jujiwei@zjj.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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