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13个区域仅限本地户籍

昨天,成都正式出台《对于完善我市住宅限购方针的告诉》,今天起施行。告诉称,为实在坚持住宅的寓居特点,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做法,继续坚持我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赞同,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分对于推动我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办法的告诉》(成办发〔2016〕37号)、《对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商场健康发展若干方针办法的告诉》(成办发〔2016〕45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住宅限购方针。

 

成都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13个区域仅限本地户籍

扩展住宅限购规模

将二手住宅归入限购规模,购房者在住宅限购区域采购二手住宅的,应符组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则的采购产品住宅条件,且只能新采购1套住宅(包含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采购住宅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安稳工作且接连不间断交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加强购房资历审阅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采购住宅。房管、人社等部分要实在履行职责,强化部分协作,加强购房资历审阅,保证住宅限购办法落到实处。

支撑合理住宅需要

对于严重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入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确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交纳时限的约束,但所购产品住宅自合同存案之日起、二手住宅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打击违法违规做法

加强商场监管,规范商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饰费用变相提价、假造或虚开社会保险交纳证实等违法违规做法。

市房管局:

二手房投机炒作热度增加

“成都市仔细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商场调控方针,坚持科学管控、精准调控,房地产商场整体运转平稳。可是,近期二手房商场买卖量增加,投机炒作痕迹有所昂首。”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对购房者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市房管局着重,《对于完善我市住宅限购方针的告诉》今起施行。施行之前已在全市一致的产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体系完结订货、拟定合同、已售(存案)状态的产品住宅,在存量房买卖服务平台上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买卖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在成交)的二手住宅,按原方针履行。

告诉请求在所有限购区域,购房者有必要具有本区域户籍或在本区域安稳工作并接连交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推动职住平衡,保证住宅的寓居特点。详细而言,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采购住宅,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安稳工作,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宅;购房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采购住宅,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安稳工作,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宅;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采购住宅,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安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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