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小产权房政策 重磅!广州积分入户入学新政来了!在增城购房可加5分!

构建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1+N”制度框架

这次积分入户入学新政说了什么?

又会对来穗人员提供什么便利?

我们一起来看看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明确了来穗人员按照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积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务的机制,构建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1+N”制度框架,将现在由各单位分别实施的积分制入户、积分制入学、积分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统筹起来,统一制度框架,使用同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共23条,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和对象,积分的申报、认定、排名、调整、查询、注销,积分申请人凭积分排名或凭分值享受的服务和权益,对积分制管理异议的处理等。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共18条,核心内容是指标体系和分值表。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3大项12小项组成。

基础指标由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年龄状况等4项组成;

加分指标由技术能力、创新创业、特定职业与服务、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等6项组成;

减分指标由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2项组成。

为了方便各位市民查看

小编已经整理成表格,点开大图查看

其中有一点特别突出:对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对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增加5分,有助于通过加强落户引导实施中心城区“抽疏”战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目前政策还没有具体的生效时间!

小编查了一下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找到了在17年9月,关于延长广州市积分制入户

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通知中提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6〕6号)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2016〕24号)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我们将会持续关注最新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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