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区小产权房出售,兰州市小升初对口划拨方案及中考政策有这些变化→

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所在县区入学需求

据了解,我市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的政策执行。民办初中招生所在县区学生以2022年9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依据,民办小学招生所在县区学生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今年小学招生: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来兰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必须依法注册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延迟。初中招生:凡2023届本市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及需到我市升学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兰州市初中学校。各县区、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小学招生方案6月上旬公布

据悉,各县区小学招生方案6月上旬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底完成。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划拨方案5月30日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6月29日向社会公布。公办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相对就近、合理划分本县区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并予以公开。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实际就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片区适龄儿童,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确保不新增大班额。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各县区可根据实际积极稳妥探索开展多校划片试点、电脑随机录取试点、集团化、一体化办学体内学校间调配入学试点。

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市教育局明确,城市四区采取网上预报名加现场验证方式招生,招生录取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划定的片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无户无房等情况,排序录取入学。对于人户分离、空挂户等特殊情况,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初中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局的统筹下,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籍等因素,合理确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围。划拨方案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对口直升,其他学校按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址划拨到对口初中。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统一向社会公布;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高校事业单位学校实行“三不”原则

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县区统一管理。在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教职工直系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小学继续采取划片招生,初中继续采取对口划拨招生。小学招生具体划片方案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初中招生具体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招办确定。本系统、本单位教职工子女入学,应由父母所在的高校及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正式函件进行统一认定。小学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初中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市区联合招办审核备案。各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报名必须在所在县区的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不得擅自招收片区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

城市四区小学毕业生如去四区外初中就读需慎重

据悉,根据中央和省上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初中招生所在县区学生以2022年9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依据,民办小学招生所在县区学生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民办初中学校跨县区招生时,须向学生和家长明确告知2024年起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的政策事项,尤其城市四区以外民办初中学校招收的城市四区学生2024年起将会按照新的属地招生政策进行中考报名和录取,会出现不能回到城市四区参加中考或不能享受城市四区优质高中统配政策的问题。

民办初中计划少于报名人数实行电脑派位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各县区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录取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其他县区民办初中招生录取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城市四区办法并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且小学学生将不能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初中学生将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

外语、体艺等特色学校继续按现行方式招生

体艺类学校可进行体育或艺术专业测评,但不得组织学科类测试;外国语学校多语种班可进行语言能力测试,但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报名外语、体艺等特色学校的学生须在招生学校专业测试合格后统一在市、区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学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并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放弃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且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

4月10日,记者从全市高中招生工作会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各县区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纳入统一网络平台统一管理。中考将于6月16日正式开考。

今年我市中考政策有变化

据了解,今年我市首先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3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对口分配比例保持75%,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35%,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分配比例提高到20%。

其次,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结扎户中考照顾政策的执行标准。根据目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放开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享受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照顾政策的考生提供的证明由往年的“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口簿降10分录取”调整为“凭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证明和农户户口簿或标注农业户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降10分录取”。

三是建立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管理网络平台。将全市各县区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纳入统一网络平台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招生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四是在征集志愿录取批次中增加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为志愿批次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更加充足的志愿选择机会,进一步提高招生规范性和透明度。

考试科目分“考试”“考查”两部分

中考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科。各科目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学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2科,满分各50分。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

学校不得强制误导考生填报中考志愿

市教育局明确,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也不得擅自许诺宣传误导考生报考。要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报结束后不得更改。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不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省内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学籍限制。

共设置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6个批次

2023年兰州市城区和兰州新区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共设置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6个批次、13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共计15个志愿。

提前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双优助学班、多语种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和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的普通班招生志愿。设4个志愿,分别为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

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国际班、艺体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第三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普通班和国际班空余计划的补充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第四批次为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志愿。设4个志愿,分别为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其中统招第一志愿为必填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

第五批次为网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

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高中附设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职业学校志愿。远郊县区的志愿设置由各县区参照城区和兰州新区设置模式,根据各自实际进行设定。

录取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原则,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同范围、同标准、同方式、同时间进行招生。

特色班实行计划单列。双优助学班和珍珠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最低控制线。外国语高中多语种班录取单独划线,录取最低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兰州新区省、市属高中按照城区录取程序和办法执行,兰州新区所属高中和远郊县区参照城区录取程序和办法,制定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和办法。

录取将划定三个分数线

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区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最低控制线、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和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最低控制线、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双优助学班”和“珍珠班”等优惠政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2A3B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享受照顾政策、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1A4B及以上等级,其中自主招生具体的A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5C及以上等级;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拨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第一次从市外转入我市、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满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2022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市外进入我市初中就读、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享受范围,具体参照有关文件执行。②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对口初中未完成统配计划、且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兰州新区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资格条件由新区教体局参照全市统一条件并结合新区实际制定,资格审核、名额分配等工作由新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自主招生的比例不超过计划5%

据悉,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兰州六中、兰州十四中、兰州五十三中、兰州六十中等市级示范性特色高中控制在30%以内),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和具有学科特长、有创新潜质的考生。根据有关文件,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只用于招收足球后备人才时可适度扩大,控制在男女各11人以内。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城区体育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审定;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远郊县区自主招生分数线须报市教育局审定。参加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合格。

今年中考6月16日至18日进行

据悉,今年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7月13日开始,录取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城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13日—7月16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6日22时—7月17日8时。第四批次录取时间:7月17日—7月19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9日22时—7月20日8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9日22时—7月20日10时;录取时间:7月20日—7月21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1日22时—7月22日1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5日22时—8月16日10时;录取时间:8月16日—8月17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17日22时—8月18日10时。远郊县区录取时间由各县区参照城区日程安排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

中考网上报名时间确定

2023年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25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按要求报名。

●报名条件

1.户籍在兰州市的2023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本市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兰州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2.户籍不在兰州市、具有兰州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2023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户籍不在兰州市、学籍在兰州市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驻兰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兰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

4.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户籍学籍均不在兰州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5.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的回乡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6.学籍在兰州市的2024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须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24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2024年起,按照属地招生原则确定报名条件。

●志愿设置

城区和兰州新区普通高中共设六个批次13个志愿。

①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双优助学班、多语种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②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和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的普通班招生志愿。设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4个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有体育、艺术特长、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③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国际班、艺体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④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普通班和国际班空余计划的补充招生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⑤第四批次: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志愿。设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4个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其中统招第一志愿为必填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有体育、艺术特长、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⑥第五批次:网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共进行两次。

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含“普通高中附设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职业学校志愿。

远郊县区的志愿设置由各县区参照城区和兰州新区设置模式,根据各自实际进行设定。

●咨询电话

兰州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8831608(中考招生政策咨询)

兰州市教育局职教科:880165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兰州市教育局体艺科:8801379(体育中考政策咨询)

兰州市教育局安全应急科:8854819

兰州市教育考试院:8344450,8344451(中考报名、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等政策咨询)

兰州市教育条件装备办:7845720(理化生实操考试政策咨询)

榆中县教育局:5229349

皋兰县教育局:5724063

永登县教育局:6425966

红古区教育局:6213533

兰州新区教体局:825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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