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住进去就安全了吗,主动监督 筑牢自建房安全防线

“龙泉街道周光明的房屋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中,被发现房顶开裂渗水,存在安全隐患,鉴定为一般安全隐患等级,整改情况怎么样?”

“已对其挂蓝牌要求停业整改,经验收安全隐患已消除,目前宾馆已恢复正常营业。”日前,易门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高静等人来到龙泉街道西环路社区,拿着《易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逐一实地检查,听取相关情况,督导责任部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易门县纪委监委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业务培训,做到工作标准统一、行动规范、口径一致,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规定使用的房屋,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分类分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置办法,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目前,该县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4047栋,对排查出来存在安全隐患的38栋房屋,将实行红、黄、蓝牌管理机制,采取关停经营、维修加固、搬迁拆除等措施,逐一销号清零,确保房屋安全隐患得到有效化解。

“摸排是否做到不漏户?台账登记是否健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是否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易门县纪委监委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分级分类处置措施是否落实、房屋安全隐患防范知识宣传是否到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居民自建房等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行为一律“零容忍”,并倒查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为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实落细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为提升整改实效,该县纪委监委积极调动乡镇(街道)纪(工)委发挥属地管理优势,联合具体部门负责人,对辖区内的自建房进行经常性巡检,形成对房屋常态化、网格化隐患排查和预警治理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做好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增强监督执纪的实效性。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引导全县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开展安全自查,提升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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