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坡小产权房,未续费挖出来再卖

很多人即便知道城里并不好混,但是哪怕再苦再累都咬牙坚持,其中的辛酸只有自己清楚。

既然选择留在城市里,那么一切都要往城里人看齐,可是有一个事情永远无法与城里人攀比,那就是退休后的待遇,以及死后的尴尬处境。

《落叶归根》原型人物诠释了城里人和农村人的差异

2007年,一部赵本山主演,以李绍兵千里背尸为故事原型的喜剧电影《落叶归根》上映,电影陈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引发了人们对于落叶归根乡土情结的思考。

或许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落叶归根》是根据现实中的真人真事改编的。

故事人物的原型是湖南某地的两个农民,2004年11月的时候,60多岁的李绍为从一个小包工头那里打听到,在福建有个工地挖电缆沟的工作不错,而且包吃包住,给的钱也不少。

这个门路让李绍为立刻意识到赚钱的机会来了,随后叫上同村的好友左家兵,打算一同前去福建赚钱。

可是等他们走到工地才发现,挖电缆沟的活并不像包工头说得那么轻松,他们每天从天亮干到天黑,每天数十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到手的工资却少的可怜,李绍为才真的自己被骗了。

他们想走,但是两人身上加起来总共也才70多块钱,这点钱连回去的车费都不够,无奈之下只能自认倒霉,心底却盘算着赚够回家的路费,就立马离开。

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干了一个多月以后,两人拿到手的工资还没有100块,于是他们实去求包工头,说不要工资只要回去的车费,但是包工头却不肯放人。

很快就到了2005年的元旦,因为过节,包工头给他们这些民工买了几斤白酒,李绍为和左家兵二人因为当前的境遇苦闷不已喝了不少。

却没有想到,左家兵在上工的路上,突然身子不听使唤了,工友们赶紧帮他拨打了急救电话,而在医院检查后一个不幸地消息传来:左家兵被诊断为脑出血,而且当时就下了病危通知书。

如果左家兵不是农民工,如果他有医社保地话,那么选择维持性治疗地压力不会太大,遗憾地是,他是一位农民工,也没有医保,面对每天高额地医疗费,他退缩了。

几天之后,左家兵离开了人世间,李绍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但是伤心和愧疚之余,他们想到的更多的是钱。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医院保管遗体一天就大好几百,等左家兵的家属赶来,这前前后后的花费对于贫穷的左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更不要说在城里花钱买块墓地了。

当初说好一起出来一起回去,如今左家兵却死于他乡,这让李绍为怎么和左家人交代啊,于是,李绍为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背着左家兵的尸体回家去。

李绍为背上左家兵的尸体同另外三个同乡偷偷从医院跑了出来,李绍为机会是一路上流泪背着左家兵的尸体。

但是回家地路太遥远,于是他决定坐火车回家,随后他和另外3名老乡凑钱买了5张火车票。先去广州,然后转车回家。

至于为什么买5张火车票,因为李绍为知道,背着死人坐火车肯定是不行地,所以他把左家兵地尸体伪装成一个醉汉,顺利地登上了去广州地火车。

然而到了广州以后,他们才发现,身上地钱已经不够买5张票的了,最终他们想了一个办法:

买4张大巴车票,然后再买了一个大大的行李袋,把左家兵放在大行李袋里坐大巴车回家。

可是就在李绍为几人忙着包装尸体的时候,车站巡警发现了几个人的异样,随后李绍为4人连同尸体一起被带到警局调查。

警方经过多方核查,没有追究其法律责任,批评教育之后就允许李绍为等人自行离开,左家兵的尸体也被送往殡仪馆等待其家属前来处理后事。

李绍为四人离开派出所后,另外三人立刻各自购买火车票离开了广州,只有李绍为一个人在广州等候左家兵家人的到来。

左家兵家人到来之后,李绍为把左家兵的工钱交给了他们,并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左家人虽然没有过分责备,但他们都对李绍为等人的做法表示不满,抱怨李绍为没有及时通知他们。

对于李绍为来说,这件事带给他的只有无奈、痛苦和愧疚,他最终还是没有把左家兵带回去。

而他能做的,只有逢年过节或者左家兵的忌日的时候去他坟头烧几张纸钱。

假如,李绍为能在城市站住脚,那么即便左家兵死了,他也能买块墓地厚葬,可是,即便抛开左家兵家人不说,墓地也不是他能买得起的。

假如,左家兵有医保,起码他还能选择坚持,可是他没有,这就是农村人和城里人最大的区别。

但是,抛开左家兵和李绍为的行为不说,农村真的就没有一样比得过城市吗?

答案是肯定的,除了生活上能自给自足以外,即便死后也比城里要省心的多,尤其是墓地的选择和年限上面。

农村坟墓的使用权,城里人永远只能看

我国讲究的是入土为安,在过去几千年里一直实行土葬习俗,不过这一风俗在近年来已经很难传承下去了,因为越来越多的地方都在严令禁止土葬,火化之后安葬在公墓里。

而公墓是伴随在土葬被火葬替代后,所产出的集中埋葬的方式,这种变迁中,影响了几代人。

土葬起源于原始社会,那时就有这个风俗,例如半坡文明,还有后来的夏,殷等朝代都是采用土葬。

汉族土葬有几千年的历史,古时讲究入土为安,《周礼》中写道:“众生必死,死必归土”,厚葬才是孝顺。

在人死后,轻轻会把死者的遗体装在棺材里,然后再把棺材埋于土中,然后立一块墓碑,有的地方只立坟头石,并无文字。

为什么古人都喜欢土葬?

因为古人认为人死后不是结束,而是“重生”,《韩待外传》中说“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地。”

古人认为人死后形体埋入地下,脱离形体的灵魂可以回归于天堂。

所以,从旧石器时代一直到改革开放中期,人们在埋葬死者时,都要随葬大量的物品,目的是让死者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得更好。

但是,随着资源的匮乏以及人们生活变为集中式,人死后无地可埋的现象愈加严重,因此,综合考虑之下,火葬随之兴起。

火葬起源于公元前200年左右,《墨子·节葬》中有记载:“秦之西义渠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

古人的火葬文化就是取柴将尸体烧掉,取之骨渣进行埋葬。

但是古人认为火葬有违天理,使其无法魂归于地,没多久就禁止了火葬的方式,只有极少数罪大恶极之人,才会被处以活活烧死之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出于保护耕地、节省土地资源等原因,1956年4月27日,我国开始倡导火葬。

但是当时的人也是认为火葬接受不了,而且火葬完再装到棺材里,并没有节省多少土地,所以这个倡导被抵制了。

到了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首次规定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推行火葬,并推出了公墓。

说是公墓,实则是需要购买的,而且价格也是不便宜的,据网上的资料显示,北京朝阳陵园的收费是158000元起,外侨公墓的收费是148000元起,最便宜的是永宁陵园,收费也要7800元起。

要知道一座公墓的面积是非常小的,单人或者合葬的公墓占地面积都不超过1平方米,很显然公墓的均价比房价还要高了。

另外,大部分不熟悉各地殡葬条例的人都认为,买墓地以后,就永久可以让亲人长眠在墓园里,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其实买墓地就跟买房子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房子土地使用权为70年,而墓地的使用权只有20年。

非但如此,亲人埋在公墓里,也是要交“物业费”的。

如果公墓使用了20年以后,子孙不续缴“物业费”的话,墓园会怎样处理呢?

首先来说,公墓使用期限达到20年以后,如果子孙不接着续期,墓园就会通知墓主的后代子孙,告诉他们使用期限到期了,需要缴费续期。

如果逝者的亲属到期限没有续期,或没有联系上墓主的亲人,公墓管理方就会将坟墓认定为无主墓,相当于是逝者后代主动放弃了这座墓了。

随后,墓园就会将无主墓来进行信息公示,等到公示三个月以后,逝者后代还是没有来缴费的话,那墓园就会自行处理了。

而墓园处理无主墓的方式有两种:

1、就地深埋

在公示期三个月过完以后,墓园就会安排人员将骨灰盒取出,然后修正以后,将墓地修整后,再次进行售卖。

而被挖出来的骨灰盒,工作人员会贴上标签,并会在空地上放置一周左右,如果一周内没有人认领的话,那么工作人员就会就近集中深埋。

2、集中存放

还有一种地方的做法比较温馨一些,就是把过期的骨灰盒统一存放在指定的骨灰塔中。

这次期间,墓园会修整空出来的墓,然后做重新售卖前的准备资料。

但是骨灰塔墓园任何的防护措施,在骨灰塔里存放的骨灰盒用不了多久就会被腐蚀,但是墓园也算是“仁义”了。

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无主墓是不可能一直任其存在的,虽然说处理的做法有些残忍,但是公墓也是要赚钱的,而且平时公墓管理方也会派人管理墓园的环境卫生,这都是成本。

因此,管理方是不可能任由那些无主墓一直存在的。

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公墓也是需要请人打理的,这些花费都是需要逝者的家属承担的。

反观生活在农村的人,死后就没有这么多顾及了,无论是乡村旁边的山上,还是田间,都可以作为栖身之地,而且也没有产权一说,只要安葬,就代表这个人拥有永久“使用权”。

更重要的是,还不用交物业费,更不用担心被人当作无主坟给处理,免得落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而生活在城里的人就不一样了,如果多年后后代没有及时缴纳管理费,绝对会被无情的挖出来,要么深埋,要么放在骨灰塔中,过不了几年就灰飞云散了。

结语

作为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来说,别看只是小小一座公墓,实际上费用是非常高的,网上的资料显示,北京朝阳陵园的收费是158000元起,外侨公墓的收费是148000元起,最便宜的是永宁陵园,但收费也是7800元起。

要知道一座公墓的面积是非常小的,单人或者合葬的公墓占地面积都不超过1平方米,也就是说,一平米的墓地,单价很可能达到上万甚至几十万,所以,公墓的均价比房价还要高。

因此,很多人迫不得已下,选择了另外一种安葬亲人的方式,就是骨灰房。

对于现代人来说,只要花上10几万就能买上十几平方的房子,而且居住权是70年,仔细一算,比公墓还划算,于是就有人这么做了。

早些时候在网络上出现了一个“网红”小区,3000元一平米的房价一经开盘就即将售罄,并且吸引了大量的慕名而来的外地求购者。

据知情人透露,这个小区特别偏僻,远离市区,而且交通特别不便利,房子卖得那么好,就是因为很多人买房子不是用来给活人住的。

其实,作为逝者的家人来说,骨灰只是一种纪念形式,如果老人生前我们做到了孝道,问心无愧,骨灰或许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要知道,公墓使用的年限只有20年,一旦后代不能及时交钱的话,逝者就会被按无主墓进行处理,到时候就啥都没有了。

另外,过了两代人以后,就不好说还有人会继续缴纳墓园管理费了,到那个时候,还是会按无主墓进行处理,也就是说,一时的续费,只能得到短暂的安宁,并不能确保永生的安宁。

如果是这样的话,买个“骨灰房”要比公墓好一些。

但是,“骨灰房”对于左右正常居住的邻居们来说,绝对也是无法接受的,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为了亲人的安宁,而让邻居不得宁静。

可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一旦变成了“骨灰房”,房子的意义也就变了,这样的房子相信没有人会愿意购买。

因此,如果能看透一点,把老人的骨灰撒入大海或湖泊,不仅不会后代添麻烦,还能能省去一大笔墓地费,选择用这些方式给自己的亲人画上句号,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毕竟谁都不愿意去世后,子女们因为心疼高额的墓地费用不给自己续费、拜祭,自己就真的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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