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协议书)2016年10月21日章丘市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分割协议

分居协议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章丘市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他是乙方和丙方的父亲。

女,年年月日出生,汉族,户口,住章丘市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是乙方和丙方的母亲。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章丘市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丙方:男,出生于年月日,汉族,居民,住章丘市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经协商,甲、乙、丙三方在三方自愿的基础上,就章丘市XXXX土地使用权及房地产权属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1、位于章丘市XX街XX号东院(含北房、南房、及其他设施:XXX、南北长米、东西长米)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归乙方所有。 西院(包括北房、南房及其他设施:XXX、南北长、东西长)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归丙方所有。 上述房产被拆迁的,乙方、丙方按其份额享有拆迁收益。

2、乙方、丙方在乙方、丙方分配的房产内各提供三间北房供甲方居住,保证甲方的居住

3、乙方、丙方积极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月X前向甲方缴纳生活费人民币,并在每年X月前提供小麦、煤炭斤。 乙方、丙方未按照上述协议及时、足额履行赡养义务,时间超过1个月的,将失去按照本协议获得的财产份额,同时甲方的全部财产由抚养甲方的另一方享有并继承。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各执两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证人:MM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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