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产,开发商不给发票只给收据吗?

购买房产时开发商不给发票只给收据吗? 昨天,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局长江峰表示,交房时必须取得购房发票。

2016年5月1日后购买的房地产,根据增值税改革相关规定,房地产公司出售房地产,以房地产公司向买方交付房地产之日为应税时间。 也就是说,购房者支付预售款后,可以拿到收据,但暂时无法拿到发票。 房子交付后,才能拿到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016年5月1日前没有拿到商品房购买发票怎么办? “营改增”前购买的房产已交付使用,但至今未取得发票。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因“营改增”前发生的营业税相关业务需要开具补充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应于3月31日前开具。

具体流程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6年5月1日前已缴纳营业税,但尚未向买方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使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申报并已缴纳营业税但尚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税率栏为“未征税”。

市国税局局长江峰表示:如果您在2016年5月1日之后购买了商品房,且商品房已交付使用,但开发商拒绝开具发票,请拨打12366热线投诉国家税务部门将及时严肃处理。 (王丹妮通讯员陶鹏宇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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