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领取住房补贴后在青购首套房 符合条件还可申请安家费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6月25日讯(记者 蒋甜) 今天,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韩红星同志做客访谈现场,就全市就业创业政策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

韩红星表示,今年以来,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深化等新情况、新问题,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聚合升级”,出台了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

在访谈现场,韩红星称他介绍和广大市民、网友关联度较大的几项:一是创业类补贴。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群体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等创业实体,给予1万元补贴。在我市创办的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再给予最高2万元补贴。创业实体吸纳人员就业,再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二是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我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其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同时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三是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四是企业稳岗返还。将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30%提高到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其上年度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五是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对我市企业职工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最高2000元补贴。

据韩红星介绍,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全市15月份就业局势保持了稳定势头:城镇新增就业33.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1.3%,同比增长7.2%。其中本市劳动者就业18.6万人,同比增长8.9%;外来劳动者就业14.8万人,同比增长5.2%。

有网友咨询40、50就业补贴情况?

韩红星回复称,目前我市关于4050人员就业补贴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是指青岛行政区域的用人单位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这项补贴。"

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以上年度我省城镇单位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比例,给予5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应缴部分),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为3年。"这项补贴是给予用人单位的。"

韩红星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指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同一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这项补贴是给予个人的。

有网友表示他是日本学校毕业生刚回国,有住房补贴和安家费,想咨询如何申请办理住房补贴和安家费?标准多少?

韩红星回复称,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对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或创业并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住房补贴政策:对派遣期内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博研究生及留学回国本科毕业生、硕博研究生,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韩红星说,若符合申领条件,可于6月26日后登录“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学历信息采集后,即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

网友表示,他落户青岛现在还没买房,可否先申请住房补贴,买房的时候再申请安家费呢?申请了住房补贴后,还能申请安家费吗?

韩红星称,若符合住房补贴申领条件,可于6月26日以后通过“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若您领取住房补贴后,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住房补贴领取金额将在发放安家费时给予相应扣减。

青岛市人社局:领取住房补贴后在青购首套房 符合条件还可申请安家费

[责任编辑:杨凡、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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