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上门办理委托公证

  本报消息(记者张梁明)正值暑期,市民廖女士准备带10周岁的儿子去荷兰等欧洲国家旅游,但因准备签证材料时遇到“难题”,遂向金华公信公证处咨询。

  公证员了解到,廖女士是湖北武汉人,丈夫李某现在金华监狱服刑,因荷兰旅游签证要求“未成年子女若随父母一方出行旅游,,不出行一方必须申办委托公证,且公证书需要单认证”,因此廖女士来电咨询公证处能否前往监狱办理上述委托公证。

  按常规流程,需当事人亲属携相关材料前来公证处,经公证人员审查后,符合法定申请条件才能受理。但此时廖女士人在外地且时间紧迫,如按照以往办证程序必然影响出行计划。公信公证处秉持“无证明城市”“最多跑一次”精神,开通“绿色通道”。

  添加廖女士微信后,公证员收到了相关材料。随后,公证员草拟委托书,于当天下午前往金华监狱,为廖女士的丈夫李某办理了委托公证。同时,由廖女士将相关材料原件寄送至公证处待公证员审核,经审查核实之后出具公证书。之后,公证员又为廖女士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公证书认证事宜,并直接邮寄送达认证好的公证书。整个过程用了5个工作日办结,解决了廖女士的难题,实现了老百姓办理公证业务“一次不跑”。

  公证员提醒,随着假期来临,很多家长想带子女出国旅游,根据目的地国家签证规定,家长携带未成年子女赴欧洲旅游,往往要办理子女出生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如果是夫妻一方带孩子出国旅游,或委托其他人带孩子出游,还需办理委托或声明公证。家长如有在寒暑假期间携带未成年子女前往欧洲旅游的,应尽早了解目的地国签证要求,提早准备送签材料,以免错过最佳出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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