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骗?消费者买到40年产权的房子要退房

  江西人秦先生反映说,两个月前,他在惠民街道嘉汇城市广场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购房合同签了、首付也给了,结果发现自己买到手的房子只有40年产权,而他想买的是70年产权的房子,因此觉得销售人员没跟他说清楚,自己有点被忽悠了。

  秦先生老家在江西,因儿子一家定居在嘉善,所以他和老伴就想在嘉善买一套小户型的房子居住,5月初,他来到惠民街道嘉汇城市广场看房子,之前他也了解过,嘉汇城市广场有70年产权的住宅,,也有40年产权的公寓,考虑到以后如果回老家,房子转手会容易一些,所以当时他跟销售人员说自己要买的是70年产权的住宅。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后,第二天,他妻子和儿媳就过来交了定金,5月24日,他们到售楼处正式签约,至此,他们总共交了21万元的首付和8万元的设计装修费用。秦先生说,20多天后,他儿媳跟人聊起,他们买了嘉汇城市广场的房子,结果对方看了购房合同后说,这个房子只有40年的产权,秦先生一家懵了。

  在秦先生的购房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11年5月16日至2051年5月16日”,产权确实是40年的。秦先生马上找了销售员罗先生,但对方的态度含糊其辞。那么,当初这位罗先生有没有跟秦先生讲清楚他买的这套房子是40年产权的公寓房呢?记者也联系到了罗先生,罗先生得知是记者后,马上挂了电话。

  销售人员的态度让秦先生难以接受,之后他们多次找到售楼处要求退房,这个月初,售楼处的销售人员同意给他办理退房手续,还让他填了一张退房申请单,等了一个星期还没答复,一问,说是老板不同意退房。

  记者也找到了该楼盘开发商的办公地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是他们的老总不同意签字退房。那么,房产销售人员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欺诈呢?秦先生该如何维权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消费者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如果是在受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图签订的合同,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像录音证据这种都是可以成为间接证据的,首先要看是否符合证据的一个形式要件,具体是否能证明由法院来认定。律师同时也表示,作为购房者来说,也有审查合同的义务,也就是自己要仔细看清楚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应该及时求证清楚,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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