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相剪影:公证处的一天

  同样的日子,在别处也就是平淡的一天。但是在公证处,几乎桩桩件件关乎到个人和家庭的命运。

  公证处人来人往,人们期待用最坚固的法律形式确定一种安全感。透过这扇小小的窗口,你能看到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化,这些大背景下人性的真实。房子、留学、移民、合同、遗嘱、约定、纠纷……背后是钱——很多钱,发展——重要到改变命运,财产——成为穷人或者富人,爱——破碎或者更坚固……记者探访南京石城公证处一个普通的工作日,定格这一日,留存社会世相剪影。

  以房之名,是真爱还是错爱

  早上8:45,南京石城公证处刚开门,一对中年男女推着一位坐轮椅的老人走进了公证处,公证员刘平接待了他们,简单询问后得知,原来老人已生病多年,虽然有个儿子,但却一直是在女儿家居住、由女儿照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身体状况越来越糟,老人想趁着意识还清醒的时候,作一份遗嘱公证。在简单询问过程中,略显疲态的老人透露出对女儿的偏爱,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想把名下唯一一套房产留给闺女。于是,一大早就和女儿、女婿一起来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因为遗嘱公证必须由公证人员和立遗嘱人二对一私密进行,且立遗嘱者必须有自主清醒意识,所以公证人员便把老人推进了一间遗嘱录像室,当打开录像设备全程记录遗嘱内容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在轮椅上神情萎顿的老人突然变了一副神态,两颗眼珠变得炯炯有神,他说,房子要留给儿子……

  “我也没办法,儿子虽然浑,但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女儿是不错,但嫁出去的就是外人,我不可能把房子给外人……”

  当刘平向记者转述这段内容时,她说她忘不了老人当时那副神态。

  出了录像室的门,老人又恢复了以往的神态——苍老、虚弱,由于公证遗嘱具有高度保密性,刘平不能向女儿泄露录像室内发生了什么。女儿不知道老人究竟说了什么,但似乎心里很托底——房子是留给她的。

  刘平告诉记者,石城公证处每年要办理各类公证4万起,其中仅遗嘱就500多起,而且几乎都与财产有关。她知道,待到老人去世,遗嘱曝光,儿女的房产争夺战就要开始了。但法律保证老人独立立下遗嘱的权利。

  另一位公证员俞秀珑经手的一件案子,至今令她唏嘘。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每年都蹬着三轮车带着老伴儿游玄武湖,老太太说只要她还活着,还有力气,就会蹬车带着老伴儿一直游玄武湖,这件事感动了很多人。

  “你猜得到开头,却猜不到结尾。”俞秀珑说,故事的尾声并不感人。老夫妇其实是半路夫妻,30多岁时再婚,携手走过近50年。可老爷子婚后却背着老太,将登记在自己名下、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子所有权过户给了自己和前妻的儿子。老爷子去世,老太太竟被“继子”要求搬出房子,老人无奈便来到公证处寻求法律帮助。

  俞秀珑说,虽然她的情况后来没有走公证流程,但公证处建议她提出司法救济。因为老夫妻已经结婚几十年,房产也属于婚后财产,虽然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老太在亲生女儿的协助下,提起了诉讼……

  这两个极端的案例显示了,虽然社会在进步,观念越来越开放,但“重男轻女”“血亲重于恩情”的传统伦理力量极大,乃至于在生死之关以“房”的名义作出爱的表白。但若这份表白,仅忠于了老观念,罔顾了社会背景、情感事实,后患无穷。

  刘平从法律层面进行了阐释。她说,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公证的服务范围也随着需求种类的增多而变广,仅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类的公证就有委托书、声明书、单方赠与、接受赠与、遗嘱等等。然而,从法律意义的“公证”到伦理与道德层面的“公正”,却并非一纸公证书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获取,公证书只能公证行为程序的正义,而真正“公正”的获得,远比想象的复杂。

  把虚拟固定为现实,把即刻固定为永久

  中午11:45,公证员俞秀珑刚想去吃午饭,一对中年夫妇却一脚踏进了她办公室的门。

  这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男的事业有成,两人的生活条件也逐渐改善,房产、资产不断增值,眼看公司上市在即,可妻子也发现老公外面有了人。

  多年的感情不在了,却也不能落得个人财两空——既然不爱了,就把自己应得的用一纸公证固定下来。

  妻子决定拉着丈夫来公证处做夫妻财产约定,两人约定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现金全部归入妻子一人名下,而妻子选择放弃即将上市公司的股份。

  俞秀珑说,夫妻财产约定也是近年来公证内容颇多的一项。与婚前财产约定不同,婚前财产约定的意义,是将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通过约定的方式,在婚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分别所有。而夫妻财产约定的意义,则是对夫妻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或者婚前各自取得的财产的归属进行决定。因此,将来这对夫妻一旦离婚,已经过公证、约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就不需要再进行财产分割了。

  “等公司上市了,我们也差不多就离了。”妻子看着公证书,幽幽地说。

  虽然公证处带给人们有法律保障的信任感,却难以拯救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褪色,信任不再。其背后,是社会飞速发展过程中,人的需求变化越来越复杂。

  互联网,可以说是这个时代遭遇的最大变量,虚拟世界的光影同样投射到公证处。当传统的公证链接到朋友圈、大数据,虚拟世界各种易逝、易变的事物,获得了法律意义的“实证”。

  14:00,公证员费喆接手一起侵权行为的证据固定工作。原来,一家保健品企业正非法使用南京一位名人肖像,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敛财。名人为了消除不良影响,欲提起诉讼,而最具法律优先级别的证据,就是经过公证处固定过的证据。

  费喆说,大数据时代,虚拟世界固定证据变得格外艰难。特别是合同数字化、电子签名等,然而一旦有纠纷,电子证据如何认定其法律效力?根据实际发生的几次判例,法院判决对易被篡改的电子数据采信程度较低,于是,国内电子数据存储市场将目光瞄准了公证行业。

  费喆介绍,近年来第三方存储公司开始与石城公证处合作,一些在线签约的电子合同和交易数据、在线取证的网页数据、大量电子数据的校验数据存储已经在石城公证处进行单独存储。公证处会推送一个数据存储证明给当事人。后期如果出现纠纷,可以及时通知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用于诉讼等。

  虽然公证领域里的证据固定,可以把虚拟的固定为现实,把即刻的固定为永久,却很难界定责任与义务,乃至承载信任与忠诚。

  “曾经有一对90后小夫妻来公证处做‘忠诚公证’,”公证员刘平对记者说,“除了要保证对对方忠诚外,还要公证家务劳动分配!包括一周内谁刷几次碗,谁扫几次地……”过于荒谬的要求,最终因为不符合公证相关规定不予公证。

  公证触手可及,定纷止争抵达公正

  随着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脚步越来越快,中国人对住房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城市的房价逐年攀升,房屋质量问题也成了老百姓十分关注的话题,公证处有一项特别重要的保全证据业务,就是对房屋现状进行公证。

  16:40,王女士来到了公证处。为了家庭有更好的居住条件,王女士和爱人省吃俭用买了一套更大一点的精装房。但刚拿到房子,王女士就发现交付的房子存在渗漏以及装修质量问题。

  她显然憋了一肚子气。“我可是花了几百万买的房子,我该怎么维权?”王女士说。毕竟,这件事让她觉得既窝火又疑惑。

  公证员费喆耐心地向王女士解释,让她明白,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又与开发商协商未果的,可以采取先做证据保全公证,把房屋漏水情况以及室内装修的现状进行拍照和视频公证。这样既不影响维修,也不耽误打官司,这比自己用手机拍摄的照片更具法律效力。

  送走了王女士,费喆向记者坦言:这几年房屋现状保全公证大幅增长,房屋墙面渗漏、精装房装修质量、房屋邻里纠纷是房屋现状保全公证办理的“老三样”,甚至都有开发商作为申请人来申请此类公证。

  当然,随着时代变迁,人们的社会角色也日益复杂,公证证据保全业务为了适应这种变化,适用范围也不断扩大。不仅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等传统形态的证据,当然也适用于网络邮件、电话录音、短信、微信、QQ等容易灭失的证据对象。

  事实上,只要事关切身权益,公证都有作为之处。

  “提存!”刘平说,这是特别有用的一项公证内容,然而很多老百姓并不知道。2016年她接手的一个案例,乙方要买甲方的房子,合同都签好了,眼看就要付尾款给甲方了,甲方却因为房价涨得太快,反悔了。

  乙方要把尾款给甲方,但甲方不收,原来甲方盘算的结果是,过了约定付款时间后,甲方说乙方没有按时付钱,房子就不卖了,合同就不算。可乙方却提前把钱提取并存到了公证处,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代表乙方已经履行了支付尾款的合同义务,甲方的小九九因此被挫败。

  此外,一些借款合同在签署时进行公证,那么将来出了纠纷可以走公证流程并申请强制执行,省去了诉讼的麻烦。

  俞秀珑介绍,去年上半年,南京某金融机构借钱给某公司,该公司以股票质押,双方在签约时,已约定一旦股票价值跌至预警金额以下,公司应立即补齐资金至预警金额以上。

  然而由于去年下半年股市低迷,该公司股票价值下跌已低于预警金额,由于该合同经过公证处公证,因此,俞秀珑提醒该公司补齐资金到预警线以上,可对方置之不理。

  于是金融机构依法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俞秀珑解释说,这类经济合同,一旦在签约时经过公证,将来发生纠纷,不走法院流程,而是走公证流程。由公证处签发执行证书,发到执行单位去,予以强制执行,省去了耗时费力的诉讼程序。

  17:30,下班时间很快就到了,但在公证处,除了现场还在办理相关事务外,外出的公证员还在路上奔波。特别是证据保全,每逢极端天气,房倒屋塌、水漫车库,公证处公证员就要四处出击保全证据。

  你可能想象不到,全国10多亿人,公证员却只有1万人左右,南京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公证员只有100来人。从他们忙碌的身影中,人们看到的不仅是公证工作本身的辛苦,还有这个时代快速前进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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