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收停车费 居民认为不合理-十堰晚报数字报安乐

■ 文、图/ 记者 王琪

本报讯 “我前几天开车出去,突然发现小区路口设了一道起落杆,本小区居民竟然也要收停车费,我觉得很不合理。”7日,家住红卫大炉子路炉子村的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

王先生介绍,从2018年开始,小区入驻了一家物业公司,按照每户每个月30至35元收取物业费。“我们这一片全是小产权房,一共有400余户,小区最里面还有一所小学。前几年,物业公司和村委会将小区中间一块土地改造成停车场,我们停车方便了许多。但是,最近物业不仅收取停车场的停车费,还要收取我们楼下停车位的停车费。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里写着我们楼下是供住户使用的公共区域,他们凭什么收费?”王先生说。

8日上午,村委统建房绿本有什么,记者来到大炉子路炉子村,看到通往炉子小学的道路路口有道闸,道闸右侧有收费室和收费标准表,写明临时停车30分钟以内免费,30分钟至一个小时收费3元,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一天封顶15元。小区居民一个月收100元停车费。

小区正中间有一个停车场,王先生说该停车场此前免费。王先生指着一栋居民楼下的空地说:“他们把我们楼下空地都施划成停车位,然后收费。”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内的十堰泓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伟说:“为了治理校园周边环境,规范小区内的停车秩序,我们跟炉子村村委会一起制订了规范停车方案。小区内的房屋全部是小产权房,居民楼外的公共区域不属于业主所有,绿本可以换红本吗,业主此前跟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说公共区域可供他们使用,但公共区域的产权并不属于开发商,他无权划分使用权。经统计,小区共需停车位140余个,但目前停车场只有110余个停车位,我们只能利用其它公共区域施划停车位,确保居民都有地方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后期我们会用来进行物业管理和公共区域的维修管理。”

炉子村副书记李海军表示:“此前小区道路两边停满车辆,晚上经常有居民因停车位问题产生矛盾纠纷,小区内还有一所小学,学生上下学十分不安全。规范小区内的停车秩序是必行之举,我们也一直在从中协调,希望居民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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