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产权房怎么拆迁 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出炉

近日,青浦发布了5则征地事项公告,其中2则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份是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2则为征地公告。

涉及街镇分别为华新镇、香花桥街道、盈浦街道、重固镇和朱家角镇。

本次征地事项亮点:

华新镇凤溪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出炉。西部花苑五期(二期)已征未拆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地块区位图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45号)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36、3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新凤南路、南至古思浜路、西至古思浜南路、北至周田路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周泾组,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杨家桥组,青浦区华新镇(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475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47580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地块隶属华新镇凤溪社区。此前我们已经报道过,该片区6幅地块同步发布了拟征地告知书,本次补偿安置方案涉及其中的3幅地块,详见附图。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001号)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20]169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项目位置:东至朝阳河、西至新园路、南至规划地块、北至利康瑞公司

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香花桥街道朝阳村7、9、10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56222.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66.1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57488.4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06.6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该地块为青浦工业园区I-12-01(07)地块,一类工业用地。

上述两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2年8月18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22年7月26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盈浦街道城西三队地块

3、项目名称:青浦区盈浦街道城西三队地块

青浦区盈浦街道城西三队地块项目原属村民宅基地性质,青浦区人民政府于2004年5月24日批复,同意撤销盈浦街道办事处城西村建制,其城西村村民委员会自行撤销。依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该地块项目参照已征未拆实施房屋补偿。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房屋征收的四至范围和面积、涉及房屋补偿户数和建筑面积:

四至范围为在卫中路东侧、高桥河以南、三元河菜场以西、西部花苑5期住宅以北,占地面积约为12662平方米;

居住房屋产权数2,建筑面积360.2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

青浦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补偿范围“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元(人民币,下同)。

青浦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补偿范围“价格补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50元。

征收范围内房屋补偿方案:

(一)居住房屋补偿

居住房屋补偿方式:

①货币补偿(√);

②产权调换(√);

居住房屋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的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

产权调换房屋:

产权调换采用现房安置,现房①,坐落青浦区赵屯浦路380弄五浦汇新塘苑,总建筑面积302.06平方米,房屋均价1870元/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青字2016第029382。

产权调换采用现房安置,现房②,坐落青浦区崧子浦路289弄五浦汇崧子苑,总建筑面积216.7平方米,房屋均价1870元/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沪(2016)青字不动产权第011863。

合计总建筑面积518.76平方米。

居住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等标准:

①居住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合法有效的建筑面积X8元/平方米;

②居住房屋搬家补助费标准为合法有效的建筑面积X10元/平方米;

③居住房屋搬迁奖励费标准为每户5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

居住房屋附属及装修装饰(具体金额以实际评估为准)。

居住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补偿费用:

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等及其他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二)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期限

自房屋补偿方案确认之日起30日内为房屋补偿协议签约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另行公示。

(三)房屋补偿评估单位

房屋补偿评估单位为上海金虹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四)房屋补偿实施单位

房屋补偿委托实施单位为上海宝山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2年8月14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青浦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在征求意见并经青浦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该地块就是西部花苑五期(二期)普通商品房用地,前几年已出让。从现状卫星图大家可以清楚看到,该地块基本已完成拆迁,仅剩几户人家。

三、征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36号征地地块区位图

4、项目名称:重固镇195转型区域毛家角路南侧12号地块

公告编号:

沪(青)征地告〔2022〕第36号

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重固镇,东至崧卓路、南至新泾浜、西至曹家宅路、北至毛家角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重固镇毛家角村新泾浜组2855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635平方米、建设用地8910平方米、未利用地8.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855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635平方米、建设用地8910平方米、未利用地8.3平方米。

根据已批复的所属片区规划,对照本次公告的四至范围,片区规划上对应地块为37-01地块(仅供参考)。

在该地块南侧规划有初中和幼儿园,东侧是今年6月初出让的38-01住宅地块,距规划中的示范区线赵重公路站直线距离约600米。

新塘港路(港周路-青浦大道)区位图

5、项目名称:新塘港路(港周路-青浦大道)新建工程

公告编号:

沪(青)征地告〔2022〕第37号

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新城,西至规划四路、东至复兴路、南至沪青平公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31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五村民小组24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8.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6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3.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该征地公告的项目与四至范围不一致,公告内容存在瑕疵。

东至复兴,南至沪青平公路都跑到朱家角华为人才公寓去了,也就是朱家角镇的西南区域;而新塘港路(港周路-青浦大道)位于朱家角镇新镇片区的东北部,该道路南侧为朱家角华为人才公寓的安置房基地,附图以项目名称新塘港路(港周路-青浦大道)绘制,仅供参考。

上述两则《征地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相关街镇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资料:上海市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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