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花园小产权房?二手房过户成难题

原告陈先生称,1996年,被告阿明(化名)以13万余元的价格将其所有的中山市东凤镇某花园002房(化名)房产转让给自己。当时自己已付11.7万元房款,被告阿明也将房产交给自己使用,并约定,被告阿明代为办好房产证后,自己再支付余下房款1.5万元。自己多次找被告阿明办证,但被告阿明却拖延,因此将原房主被告阿明及中山市东凤镇某花园工程队负责人阿添(化名)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阿明、阿添协助自己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

被告阿明辩称,原告陈先生于1996年向自己购买了中山市东凤镇某花园的002房产。当天原告陈先生支付了11.7万元,尚欠自己1.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过户费用由原告陈先生支付,自己仅协助过户。之后,自己多次催促原告陈先生提供资料过户,但原告陈先生却回避。现在中山市东凤镇某花园房地产公司(化名)老板“跑路”了,另外原告陈先生已超过诉讼时效,因而引起讼争。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有关“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的规定,涉案房产的权利人为中山市东凤镇某花园房地产公司。而原告陈先生与被告阿明达成涉案房屋的买卖合同为由主张被告阿明、阿添协助其办理涉案房产过户手续,但两被告均不是产权人,其没有办理涉案房产过户手续的权利,原告主张两被告协助其办理涉案房产的过户手续,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陈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

中山第二人民法院东凤法庭法官高嘉敏提醒广大市民:花一大笔钱财买来的房产,只有及时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才能安安心心入住。购买二手房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主要留意是不是真正的房主,房子是否共同所有等问题,尽最大可能地避免遇到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

2、合同标明需房屋基本情况和付款时间,主要包括地址、门牌号、面积和户型。对卖方来说,要标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不能用模糊的口头约定。这种约定在实际中太难取证了,所以买家购买的时候绝对要尽量用书面形式确定条款。

3、合同中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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