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上建基站?没想到摊上大麻烦

但天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喜欢占便宜的人,往往最后都占不到便宜。

正如教育家徐特立所说:

“世界上没有便宜的事,谁想占便宜谁就会吃亏。”

各取所需,达成共识

河北省保定市某村庄的老张,家有700平左右的大院子,院子内立着一座20米高的信号塔。

过去十年,他靠着这座塔享福,现在他肠子都悔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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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移动公司找到老张,与其商议在他家的院子里建一座信号塔,开出的条件是,会支付五年的租金1200元,并且让他免费蹭信号塔的电。

按照信号塔的规格,20米高的信号塔占地不过10平米,而自家院子有700平米,就是放10个都完全不是事。

更重要的是,老张家是开市场的,用电量特别大,一年下来能花1万元的电费。

粗略算下来,5年就能省5万元的电费,这无疑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思及至此,老张当即就答应签下了合同。

好景不长,没过多久移动再次找到老张,表示要用绷绳固定塔身。

但问题是,进行加固之后,塔的占地面积一下子就变成了90平米,这让老张无法接受。但对方称,若是不固定,该塔迟早会被大风吹倒。

尝过了免电费的甜头,老张最终还是默许了加固。

《菜根谭》中说:

“不求非分之福,不贪无故之祸。”

自古福祸相依,你以为占尽了便宜,殊不知却是灾祸临头。

等塔固定完,老张发现,塔刚好挡住了进院子的路。原本这大院子每到丰收时节就会变身成一个小型农产品交易市场,收入颇丰。

挡住路就意味着,车子很难开进来,甚至根本就进不来,这直接影响了老张家的收入。

眼看收入少了,老张就把主意打到了免费使用电费上,想着借着多用电“找补”回来。

于是,他把家里所有耗能的地方,比如使用燃气的热水器等全都改成了使用电器:2个大空调、3个电暖风、2个做饭的,灯都换成了200瓦的。

这样一来,每年光电费就要2万元,老张心理平衡了:“值了。”

信号塔成“烫手山芋”

一转眼,5年合同到期,移动公司没派人来续约,老张觉得自己还能免费用电,也就没主动联系那边去续约。毕竟信号塔还在,他就能一直享福。

就这样,他又免费用了4个年头。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打破了原本的平衡。

狂风暴雨之下,信号塔被吹倒。

原本就占了90平的面积,这一倒直接把整个院子都占了。如果不修缮,不知是否还会漏电?

老张联系了移动公司,可工作人员到现场只是看了一眼,得知没有人员伤亡后,叫电工把电停了就走了,20米的信号塔仍留在原地。

商人胡雪岩曾说过:

“天下没有白占的便宜,所有的便宜之后都是深坑。”

占便宜就像因果轮回,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不要因为占了小便宜,而沾沾自喜。

靠不劳而获得来的东西,看似是占了便宜,其实已经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想占便宜的人,最终越容易吃亏。

这下好了,市场开不成,电也没得用了,这怎么成?

他当时就找到移动去理论,可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承认该塔属于他们。

原来,移动在与老张合约到期后的第3年,就把基站的产权移交给了铁塔公司。

本想将塔挪走,可又担心对方以此为据对他起诉,老张只好将塔拆开存放。

想着自家的生意因为这个塔已经没掉了,现在免费的电没了,院子还被占着,居然还没人管,这让老张十分气愤,决定状告移动,要求赔偿占地7年的费用14万,违约金15万,打官司所耗费用5.5万,3年的误工费9万,以及精神损失费7万,共计50万元。

可移动表示,该塔早已不归属于自己,并且,当年在还未将基站移交给铁塔时,曾联系过老张,考虑到这么多年确实放着没管,承诺愿意按照之前合同的金额每年240元的数倍价格给予他租费方面的赔偿——一次性支付5000元的赔偿。

按照当时的租金,这已经算是很大的让步了。

只是老张嫌少,拒绝了,现在他们仍然只能承担这个5000元的赔偿。

写在最后

双方就此在赔偿费用上僵持不下,可回过头细想,自合同到期后,老张又白白多用了4年免费电费,一年就有2万,四年就是8万,如果对方追责又该如何应对?

可老张却表示,“我不管那些事,他必须得赔偿我。”

从最初的建塔到加固,再到合约到期,不续约继续免费使用,老张总想着怎么占别人便宜,把自己的本业都闲置了,有此结果又能怪谁呢?

虽然对方可能有所设计,但总想着过白嫖的日子,终究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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