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验房知识大全 新房验收注意事项 沙企

商品房交易中对交房条件的界定比较模糊,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但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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