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小产权房不可以通过登记使非法用地合法化?

根据自然资源部网站,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据报道,由于我国宅基地数量众多,情况复杂,一些地方仍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特别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部分地方推广工作受阻,按时完成任务难度加大。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重点放在未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按照房地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加快地籍调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以房地产整体登记房地产。坚持不变不变的原则。在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实施之前,各个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将继续有效。需要以房地产整体进行房地产登记的,在完成地上房屋补充调查后进行登记。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快地籍调查,深入检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明确掌握已调查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应登记未登记、不能登记的情况。地籍调查正在进行,以加快调查和登记所有权。未进行地籍测量的,按照《地籍调查规程》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等进行。因地制宜,从而形成符合房地产登记需要的地籍调查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违反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的,不予登记,非法用地不通过登记合法化。

此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和房地产登记结果的数据整合,完成一次汇划,逐级报送全国房地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据悉,2021年底前,全国各县(市、区)将完成汇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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