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小产权房 兴仁去库有亮点多措并举出实招

一是通过“融资性政府购买”推进去库存。为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稳定房地产市场,2016年3月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由县财政计划一期安排2.5亿额度资金,对困难和压力较大的棚户区改造、城市综合体及影响城市节点形象的标志性项目实施去库存专项行动。具体方式为政府平台公司以“融资性购买”方式购买企业优良资产,即:由政府平台公司对企业进行债务审核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救助企业已建成但尚不具备使用条件的资产(期房)进行现值评估后,按评估单价60%进行计价购买,所购买的商品房由房地产交易中心直接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两年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原价加融资成本和一定的融资回报进行回购,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若放弃回购,则该预告登记证直接转成产权登记,由国有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经营;对购买资产的资金使用,由国有平台公司、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发企业共同进行监管使用,确保资金完全用于项目建设及解决项目民工工资等。这种方式的四个优势:第一,企业可同样享受低成本资金用于项目推进,政府资金无流失和贬值风险;第二,约定企业回购资产周期,期间该购买资产可释放出来上市交易,不给企业带来成本负担;第三,统筹解决了房地产业面临的阶段性发展和稳定问题(即企业生产能可持续发展,民工工资等社会稳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第四,去库存得到实质性落地。截至目前,已通过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主体对产业大厦、城南棚户区改造、酒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进行“融资性”购买房源3738.01㎡,按现值评估价值2162.755万元,实际购置总价1384万元。

二是一盘一策,重点推进去库存。针对博融城市综合体项目因负债大,无力承担融资利息,导致项目建设停滞问题。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博融城市综合体项目已建成资产和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核算,在资产完全可以覆盖债务的前提下,为确保债权人、债务人权益得到基本保障,由政府引导,组织该项目业主和涉及40余家债权人召开债权人大会,协商停息止息和后续还款事宜。同时,为推动项目建设,县政府与博融集团对其在兴仁县涉及兴仁中学预购、城市道路、标准厂房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进行核算后,政府将该笔资金支付给博融集团用于城市综合体项目复工复产,在相关结算手续未完成前,由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借支方式支付给博融集团,资金使用由城投公司负责监管,保证全部用于项目推进。目前,已支付资金约9000万元。

三是充分利用政府平台,加快棚户区改造。充分利用国有平台公司“融资易、成本低”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棚户区改造的融资支持,以股权注入方式推动项目建设,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化解“融资难、融资贵”导致的开发成本高、“烂盘”风险大等问题。计划启动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师范路(兴仁一中至三中一带)棚户区全部进行改造,用货币安置方式给予安置,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促使大量棚户区改造户购买存量商品房。目前我县以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平台,与开发企业合作成立具有混合制的贵州恒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向农发行争取融资支持推进师范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融资到位后,政府平台公司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和过程监管,优先保证开发项目售房款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后,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的前提下,本着让利于民、让利于企业的原则,达到棚户区改造目的。

四是严格住房批建和商业用地供给。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针对2014年以前房地产建设规模过大、积压存量过多问题,兴仁县明确,对商业用地实行梯度释放、有限供给,由县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认真把好关口,原则上城市规划区内不再批建住房和新增商业用地供应。

五是充分利用移民搬迁政策消化存量商品房。经充分调研,存量商品房主要靠移民搬迁来消化,移民在未来几年消化存量商品房达80%左右。而移民不愿进城落户有四个原因,一是生活来源;二是念土情节;三是抛不开亲情;四是怕火化。为解决移民后顾之忧,目前兴仁县正在积极探索研究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一是土地全部流转,实行整体搬迁,农户进城后解决城市低保,城市低保适当提标,解决经济来源和念土情结问题;二是实行教育、医疗全免费;三是在搬迁点就近解决一些土地,作为农户耕作土地和公共场所;四是就近安排一些种养殖企业,解决农户就业问题;五是出台殡葬改革相关政策,三年内实行全县范围内火化,没有了城市与农村的差别,全部实行火化后,彻底转变群众传统观念。(信息来源:黔西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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