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小产权房违建 「关注」对违建“大棚房”严惩不贷──坚守“农地姓农”底线

据了解,今年4月底,我市启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后,政法机关及时受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移送转递的违建“大棚房”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依法严惩涉案人员。其中,侦破了武清区景太(蓬莱)庄园违建“大棚房”案件。景太庄园位于武清区石各庄镇石北村,土地所有者为石北村村委会。2013年3月,天津市景太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甄某某,组织建设景太庄园,建设大棚506个(占地约1000亩),违建大棚房140个,涉及棚户259户,违建面积约103亩。

北辰大棚房

目前,甄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政法机关还侦破了北辰区刘东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17年4月1日,公安北辰分局接区国土资源局移送的天津市笑然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经查,笑然堂公司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北辰区青光镇铁锅店村基本农田6533.61平方米(9.8亩)。同时,发现天津市佩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北辰区青光镇铁锅店村基本农田硬化地面735.85平方米(1.10亩)。笑然堂公司和佩林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系刘某所为。目前,刘某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已被北辰区政府组织恢复,刘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政法机关将清理整治“大棚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落实相关工作,首先确保实现“三个到位”,即:所有的违规“大棚房”,全部清理清除到位;涉及所有违规违法建设的占用农用耕地的非法设施,全部拆除到位;涉及农用耕地应该用于农业生产的,全部恢复到位。此外,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把公安机关在侦在立的案件情况摸清楚;把移交检察机关逮捕、公诉的案件情况摸清楚;把法院受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情况摸清楚;把行政机关不有效履行行政职能的情况摸清楚,避免执法者“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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