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棚改和城乡建设项目融资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东桥建设局、房屋管理局,农业发展银行福安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鼎支行: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召开全省棚改和城乡建设项目融资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融资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农业发展银行战略合作,根据农发银行贷款资金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合作机制,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未来几年,我市面临棚户区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城镇化等繁重任务,资金需求巨大。 为充分发挥农发行政策性金融的支撑作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农发行宁德分行建立贷款项目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农发行政策性金融的支撑作用。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要及时跟进,就具体项目情况相互对接,共同完善项目贷款实施方案。

2.明确支持范围,运用多种融资模式

(一)支持范围

1、棚户区改造贷款: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省住建厅年度政棚改造目标任务,主要用于城中村、国有林区、国有开垦等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 鼓励采用货币化布局。

2、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贷款:主要包括农村水、电、路、燃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 污水、垃圾处理、水生态系统、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 农村危房等农村住房改造; 文化站、小学、卫生所等文化教育卫生配套设施建设; 配套小集市、生活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 发展乡村旅游,保护古村镇。

3、县域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包括县域内(含农村)水、电、路、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学校、医院、文化馆、体育场馆等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 和小集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活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 污水垃圾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生态、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 农村电网建设及升级改造工程。

4、城镇化整体建设贷款:主要包括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配套商业设施建设等; 供水、供热、燃气、路网、电网、信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学校、医院、文化馆、体育场馆等文教卫生设施建设; 污水、垃圾处理、水生态系统、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 建设小集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活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 “七通一平”安置房和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征地拆迁、土地复垦等土地整治和整理

5、农业发展重点建设基金投资:用于解决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不足问题,主要涉及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城市供排水、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整体城镇化、城市基础设施等建筑等领域,投资期限为10-15年。 国家发改委下达的项目清单到农业发展银行审核发布的时间原则上需要20天。

(二)申请材料

项目合规程序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批复); 土地用途审批手续(或土地用途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证书); 环评审批程序。

(三)融资模式

目前,农发行主要融资模式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中长期贷款)、政府授权公司自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

(四)贷款主体

农业发展银行支持的项目贷款人主要包括: 1、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之外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 2、列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类”名单的企业法人,同意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持的,视同同类公司管理; 3、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所属企业是指中央企业各级控股、全资子公司); 4、非国有上市公司与地方政府或(和)国有企业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 5.已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作,并宣布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3、落实优惠政策,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种类多、覆盖面广、金融服务规范; 担保方式灵活,可采用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方式; 贷款期限长,可达20-30年; 贷款利率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纳入国家有关部委棚户区改造贷款(省住建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贷款项目,可使用中国人民银行PSL资金实行更优惠的利率(即比基准利率低15-17%); 对于农业发展重点建设资金投资业务,年缴费率仅为1.2%。 贷款品种优势明显,对地方经济建设支持有力。 各相关部门要协调推进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审批、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确保贷款项目资金尽快审批落地。

4、建立信息共享,完善项目库建设

目前,农发行在宁德地区设有3个营业机构,其中:宁德分行营业中心负责市级、蕉城区、东桥区、古田县、屏南县; 福安市支行负责福安市、周宁县、寿宁县;福鼎市支行负责福鼎市、霞浦县、柘荣县。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农发行对接,引导积极、有意愿的县(市、区)整合项目,推动完成审批手续,确定项目贷款人。 落实项目资本金,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和商业运作方式,形成符合农发行信贷支持条件的项目,按县(市、区)汇总项目库,并会同当地农发部门审核银行。 将报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作为农业发展银行拟授信支持项目库。 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及其他城乡建设项目报城建科。

具体联系方式为:住房保障科刘元军,电话; 城建科卢泽航,电话; 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客户部蔡旭昭,电话; 商务中心黄丙辉,电话; 福安分公司张超农,电话; 福鼎分行陈庆邦,电话。

附宁德市棚改和城乡建设项目融资需求汇总表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

2016 年 3 月 14 日

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3月14日发布

附录:

宁德市棚改及城乡建设项目融资需求汇总

序列号

项目名

借款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额

申请贷款类型

贷款需求

获得合规审批程序的状态

目前项目进展情况

注1、贷款种类主要为棚户区改造贷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贷款、县域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城镇化整体建设贷款;

2、符合性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或核准); 土地用途审批手续(或土地用途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证书); 环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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