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继承案例视频?仨儿子咋分?

一套房子三个儿子怎么分?

孙老汉有三个儿子,均已成家,孙老汉与老伴晚年跟小儿子一起生活。孙老汉老伴10年前患轻度帕金森病,多亏跟小儿子一起生活,买菜做饭基本上小儿子全包了。孙老汉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周六周日常上门看望,一家人生活其乐融融。

孙老汉和老伴先后去世,留下一套65平方米的房子,是老两口在世时购买单位的承租房,产权登记在孙老汉名下。对于这套房子的归属,三个儿子产生不同意见。

小儿子认为,自己应当多分二老的财产,因为自己跟老人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一点大哥和二哥是比不了的。

大儿子说,两位老人去世后,自己牵头处理的后事,还为二老购买了公墓,自己花了10多万元。平时小儿子在老人家居住并给老人一定的生活帮助这是事实,但这是作为儿女应尽的义务。自己虽然不跟老人在一起居住,但利用休息时间也经常上门看望老人,陪老人聊天,每次都给老人购买水果和生活用品。

二儿子说,虽然父母生下三个孩子,但能力有大有小,条件各自不同。大哥和弟弟对父母做的确实很多,虽然自己身体不好,但也是经常带着水果去看望父母。父母生前对三个孩子是满意的,所以才没有留遗嘱。

哥仨意见不统一无奈诉诸法院

三兄弟意见达不成一致,但又碍于面子,决定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按法院判决分割父母留下的这一套房产。

大儿子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将两个弟弟起诉到中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平均分割涉案房产。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小儿子请来邻居作证,证明自己跟父母生活了十几年,尽到了对父母的主要赡养义务,请求房子的60%归自己所有,给两个哥哥各20%份额。大儿子向法庭出具了处理父母后事的相关票据和父母的丧葬费收据,证明自己为处理父母的后事垫付了10万余元;二儿子称父母生前均有退休金,在生活费方面不需要三个儿子操心,弟弟虽然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但也省去了生活费、房租和水、电费。对于小儿子跟父母一起生活并且在生活方面照顾了父母,两个哥哥均表示认可,但认为小儿子平时有工作,并非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不符合多分遗产的法定条件。

法院一审判决平均分割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于父母留下的房屋价格,三兄弟均认可65万元。大儿子处理老人后事支出的10万元扣除老人的丧葬费后,有5万余元是大儿子垫付的,应当从房屋价值65万元中扣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兄弟在父母生前均对父母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父母生前未留遗嘱,涉案房屋为其遗产,三兄弟均有继承权。对于大儿子为父母购买公墓及处理后事的支出,应当从父母遗产中扣除,剩余部分再平均分割。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老汉留下的房屋由大儿子继承,大儿子给两个弟弟各20万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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