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新区小产权房?定州市陈庄子新民居“烂尾”谁买单

新民居,原本是河北省对境内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村庄进行住宅楼建设,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民福祉的一项惠民工程,也是实现农村城镇化的重要路径之一。河北省2009年起计划利用3年时间,“改造”15%的村庄,实现农村人的“城市梦”。

然而,河北省定州市陈庄子村省级新民居却已停工近三年。村民不能上楼居住,却也占用了大面积的农田。更当地百姓担忧的是,“烂尾”的省级新民居还套牢了当地村民千万集资款,最后由谁买单?

近日记者一行来到陈庄子村新民居工程所在地的工地现场,入目的皆是一片狼藉,一期工程已然临近尾声,但并未入住,原本规划的二期工程仅有地基遗存。随着记者的采访深入,陈庄子省级新民居不但涉嫌违规销售,“变身”小产权房,同时,由陈庄子省级新民居建设工程烂尾而关涉到的一连串违规事件也相继浮出水面。

省级新民居成“烂尾工程”

尽管贵为定州当地的省级新民居工程,陈庄子新民居在当地人眼里已经成了烂尾工程的代名词。

“烂尾好些年了,一直没能入住。”去往陈庄子村的路上,一名张姓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定州当地其他省级新民居,规模比陈庄子大,现在村民早已经全部搬了进去。

新民居工程,缘起于2008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河北省基于该《办法》在2009年推出的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旨在通过将农民集中上楼居住,腾出农村宅基地复垦,从而利用增加的耕地面积,为城市的发展置换更多建设用地指标。

据记者了解,定州市2009年建设5个省级示范村,总投资17.28亿元,建成后可节约土地1000亩。2010年的数据显示,定州市共启动16个省级示范村,预计总投资50.9亿元,全部建成后可节约土地6276亩。

不过,陈庄子村村民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每家都有地要种,住上楼房并不方便,村委会通知建楼房时,多数人并不愿意。”该村民表示,“没想到,大家集资折腾了几年,最后却烂尾了。”

在新民居筹建过程中,河北省境内的部分村子陆续出现了审批混乱、强征耕地、违规销售等情况,为此,2010年国务院亦发文要求规范操作。

陈庄子省级新民居位于河北定州西城区陈庄子村,107国道南,该工程起始于2010年9月,计划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南北两排、东西两栋,共四栋,总建筑面积约37900平米,共280套住宅。二期与一期规划一样,共占地80亩。

原村委会一名未透露姓名的领导告诉记者,“陈庄子省级新民居占用80亩土地都是以每年1800元,期限17年租赁的基本农田。现在定州市开发商拿地价格至少是80万元一亩,即便是政府也要45万元一亩,超额的价差使得村民不满。”

据公开信息显示,同样是在定州市的太平庄村新民居工程,利用47亩闲置果园作为新村建设的周转地,一期建设13栋标准化住宅楼,总建筑面积5.51万平方米,能容纳340多户。

相比之下不难看出,陈庄子村不但大面积占用了耕地,而且在土地的有效利用方面也远不及太平庄村。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推进新民居建设的伊始,就出现了诸多困扰,比如农民观念保守、建设资金不足、土地征用难等问题。“不过,绝大多数乡镇都能克服苦难,并且赢得了村民的认同。”

陈庄子村村民张先生表示,“已经四年多了,我们还没能住上楼房不说,当初占用的耕地,现在楼房建了半截,另一半打着地基,却迟迟不见动工。”

言下之意,陈庄子村新民居工程既占用了耕地,又不能将村民的宅基地复耕。造成这一切的皆始于新民居工程的“烂尾”

资金受困致工程“烂尾”

6月10日,记者一行来到陈庄子新民居工程现场,一期的四栋楼已经建好,外墙也涂上了黄白相间的颜色,不过,内部现场仍是一片狼藉,到处堆放着木材砖石,施工器械依旧闲置,斑驳的锈迹昭示着已经许久未曾动工,而原计划中的二期工程却只存有地基。

“2011年5月,二期就停工了,到十月份,一期也完全停工。”现场看守施工设备的工作人员表示,工地停放的这些设备都是施工方的,因为工程停摆,这些设备就被暂时看管着。

记者多方了解到,造成陈庄子村新民居工程“烂尾”的主要原因是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弱,建设资金不足。

上述村民张先生表示,“村里领导找来的第一个施工方在工程临近竣工时,因为经济纠纷导致第一次‘烂尾’,找来的第二施工方建设的二期工程仅仅建了地基就停工了。来来回回欠了几千万,现在还是瘫在那里。”

记者注意到,工地旁边的省级新民居工程陈庄子社区工程处也关上卷闸门,颇显冷清。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原来说今年五一交工给钥匙,后来又拖到六一,这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该人士表示,按照原计划,陈庄子村是要在2014年之前完全迁入新民居,并且完成宅基地的复耕。

村支部书记陈英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今年年中将启动二期工程。对此,该村村民提出质疑,“一期工程尚处于‘烂尾’中,与施工方的经济纠纷也没有解决,二期工程如何开工?启动资金又从哪里出?”

“我们拿不出钱了,村里的办法是拿新民居的房子来抵偿工程款。”村民向记者表示。

根据记者掌握的收据显示,陈庄子村用数套125平米的房子以1600元/平米抵偿给施工方,并附盖“定州市西城区陈庄子村经济合作社财务专用章”。

辗转之下,陈庄子村新民居“烂尾楼”已经两度易手,一时间再无建设方敢于接盘。那么,既然村民经济承受能力有限,村委会为何还要大兴土木,建设新民居项目呢?

高息筹资难解资金困局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0年,河北省财政拨款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新民居建设,今后还将进一步增加投入。据悉,该笔资金主要用于2000个省级示范村。

简单计算,每个村仅15万元。曾在陈庄子村委会工作过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十几万补助远远不够,主要思路还是自筹自建,乡镇只给了政策并不能在资金上给与太多帮助。”

记者采访了解到,新民居工程筹建时,陈庄子村账户上只有一百二十多万。

“政府领导曾开会表态说,有经济基础的村子可以建设新民居,没有经济基础就不能好大喜功去建新民居。”上述知情人表示。

据该人士透露,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陈庄子村开始通过向村民高息集资的形式筹措资金,用以启动新民居建设,“期限一年,月利一分五,后面又涨到两分五。”高达30%的年利,远远超过银行贷款的利率。

上述陈庄子村某负责会计也承认确有其事。据了解,以新民居建设为由,陈庄子村陆陆续续筹集资金上千万。但是,即便通过向村民集资获得陈庄子省级新民居工程的启动资金,陈庄子村的村民购买新民居住宅时,也并没有享受到任何价格上的优惠。

“新民居售价对本村村民和外村的人都是一个市场价,这等于村民出资给村委会打工赚钱。”上述曾在村委会工作过的某知情人表示,“刚开始建设的时候,村支书陈英跟村民说不用买,以置换形式走,现在一分钱的好处都没有享受到,更没有具体的成型方案。”

据了解,定州市其他村子的新民居销售给本村村民价格约为八百元一平米,既让村民承担一些正常的建设成本,且有完整通过土地置换解决新民居建设的自筹资金的方案。

记者获得的一份陈庄子村委会和承建方定州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协议书显示,陈庄子新民居建设成本为865元/平米。而该村村民购房价格却为1600元/平米,而且村民还需承担工程“烂尾”之后无法及时还付集资款的风险。

上述村委会负责会计告诉记者,“迄今为止,高息集资已经偿还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因为新民居住宅未能及时套现,村里没钱,所以没有偿还。”

涉嫌违规销售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负责建设陈庄子村新民居工程的定州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刘姓负责人,他表示,“按照当初村支书陈英的设想,工程先期由村民集资支付一部分资金,后续一边盖楼,村里一边对外售楼,这样售楼款就可以支付后续的工程款了。”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此路径下,陈庄子新民居工程烙上了“违规销售”的印记。

刘先生对记者表示:“至今陈庄子新民居工程尚有近千万工程款没能结算,而且新民居楼房根本无法对外出售,而抵押给我们的楼房也无法用来交易。”他透露,村委会某领导还曾数次向其索贿。

众所周知,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土地出让金无疑是很大的一块运营成本,而新民居工程所占的土地完全是无偿划拨的特殊供地,因此价格就成了主要优势。新民居工程变身“商品房”,极大地损害了农民利益。

2010年5月,国家相关部门强调,严厉防止以新民居建设为由建设商品房,不按照程序报批、不按照规划建设,特别是私占乱占耕地建设住房的,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石家庄市委农工委社会发展处人士表示,新民居工程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原则上只对村民销售,严禁以商品房形式对外销售。

据了解,陈庄子村现有村民270多户,耕地1600多亩。根据新民居工程规划,陈庄子省级新民居第一期工程共是280套住宅,二期工程亦是如此。也就是说,满足陈庄子村村民的住房需求量后,有半数以上的新民居是在对外销售的。

村民张军(化名)透露,“陈庄子省级新民居已经卖出去一百来套,其中80%的房子卖给了非本村居民,价格是1600元/平米,车库也能卖到五六万,很多人买新民居房子还抱着投资的目的,但根本不会住进去。”

对此,陈庄子村支书陈英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房子之前卖出几十套,都是本村村民。”但是记者提出查阅销售统计材料的要求,截止发稿,陈英并未进行回复。

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级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意见》规定,防止以新民居建设为由建设“小产权房”。对不按程序报批、不按规划建设,特别是私占、乱占耕地建设住房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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