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传“宝安发生砍人事件”西乡三人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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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宝安(记者 谢梁武)7月19日下午,一条宝安中心医院有人砍人的消息不断在微信的朋友圈里面发酵,同时还配上了图片和视频造成了大面积的传播,经过核实,该消息属于不实信息。7月20日,宝安警方通报,三人因涉嫌撒布谣言被警方正式逮捕,等待他们将是法律的制裁。

7月19日,一对醉酒情侣发生争吵时,男子将自己的腹部划伤,在其女友的劝说下,两人前往西乡人民医院就诊。到达医院后,男子极不配合,拒绝就医,强行拉着其女友离开医院,在拉扯至107国道路边时,女子被公交车蹭到(无大碍)。

原本简单清晰的情侣纠纷,却被在微博、微信朋友圈谣传为砍人事件。宝安警方发现网络谣传后立即行动,于20日凌晨1时许,村委统建房,在流塘新村一带将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人马某(女)、唐某伟(女)、杨某芬(女)抓获。经询问,该三名女子对其在微信、微博散布砍人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宝安警方对马某、唐某伟作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对杨某芬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哺乳期不执行)。

“我是在被的群里面看到有人发这个视频因为住在港隆城附近,想提醒大家,就将视频发到了微信群”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据了解,马某居住在宝安西乡,主要在家带孩子。由于一时的好奇,就把未经核实的视频转发到了微信群里。而这一视频经过病毒式的传播,很快扩散到了全市。

梁田派出所民警涛表示,很多群众不明白事情的真相,就是出于好奇,深圳小产权房,博取大家的眼球,将未经过核实的事情传播出去了。涛提醒,请广大市民在不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切勿随意在网络上造谣传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警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大家不要信谣不要传谣做一个理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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