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装电梯缘何4年“难产”?

老楼装电梯缘何4年“难产”?

  加装电梯位置附近堆着建筑材料。

老楼装电梯缘何4年“难产”?

  居民展示电梯的规划公示。

  大洋网讯 资金关、邻里关和审批关是旧楼加装电梯的三大难题。在越秀区水荫路68号、72号大院这三大难关都没问题,却因一个“场外因素”,电梯规划获批4年,电梯加装工程一直无法顺利施工。

  近日,广州日报接到街坊报料称,2013年,水荫路68号、72号完成加装电梯审批并开工,却遭到水荫路70号在建楼盘阻挠,理由是“影响地下室工程”。如今,70号在建楼盘完工,电梯位却被其管道施工占了,电梯依旧建不了。等不来电梯,有老人无奈搬家,另租电梯房居住。“现在老人是有家难回,83岁的老父亲整天盼着自家楼房能早点装上电梯,好搬回来住!”居民罗小姐表示。

  报料:许可证拿了4年电梯迟迟建不成

  家住水荫路68号的业主戴先生报料称,2013年9月5日,水荫路68号、72号同时取得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年12月26日,在越秀区梁花岗街道办进行开工备案后,当日即动工。谁知,工程却遭到了水荫路70号在建楼盘的阻挠而停工。

  “楼盘以‘电梯工程影响地下室工程’的理由不准进场,野蛮阻挠。”老张是电梯施工的组织者,“梯井位置位于二楼平台下方,需要从68号、72号之间,也就是由楼盘工地大门进入才可施工。”

  谁知这一等就是4年。看着70号在建楼盘封顶,今年6月,居民决定复工。居民陈小姐告诉记者,在建楼盘质疑电梯的规划过期,仍旧阻挠电梯施工。今年4月,市规划局回复居民,“水荫路68号扩建电梯间工程已经核发建设许可证,并已开工建设,故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

  不过,加装电梯还是无法开工。街道提出“涉及土地产权问题,需要一份权属同意书”。但居民咨询律师获知,“权属同意书”是2016年申请加装电梯的新规,居民在2013年申请时并不需要此材料……就这样,加装电梯的事情一直拖到现在。

  8月21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水荫路68号、72号是沿水荫路分布的两栋9层居民楼,70号在建楼盘就藏身68号、72号背后。记者来到68号二楼平台,看到平台下方地面已放置了数根铁管,并开挖了一条二十多米长的水沟,准备下埋管道施工。一位女业主说:“埋水管附近位置就是电梯井的位置,他们先埋了水管,我们的电梯井就没法建了。”

  该楼盘在距68号二楼平台3米左右地方建起了一栋五层高的钢结构玻璃屋,屋内还建有泳池。一位居民表示,“玻璃屋就建在消防通道上,涉嫌违建,深圳小产权房网,两年多了,也不见拆。”

  无奈:老人寄居出租房有家难回

  邓伯夫妇是水荫路72号四楼的住户,邓伯今年83岁,老伴何婆婆79岁。因为严重的类风湿,何婆婆双膝是肿的,走路弯着腰,蹒跚而行。她告诉记者,“坚持每天下楼一次,不然腿脚就会越来越不好,很快就要躺着了。”

  四层楼的楼梯对于两位老人来说已很吃力,上一次楼中间要歇两次,用时10多分钟。加装电梯一再推迟,让邓伯夫妇很担心,“我们这么大年纪,不知道等不等得到。”家住68号楼7楼的陈伯70岁,他表示,“现在腿脚好使,再过几年呢,不敢想,希望电梯尽快建起来。”

  等不来电梯,有的老人无奈直接搬离。今年83岁的罗伯曾住在72号楼8楼,因为身体有疾,需要坐轮椅出行。“最开始,在保姆搀扶下,父亲拄着拐杖能挪两步,村委统建房,后来更严重了,要人抬下来。”罗伯的女儿罗小姐表示,现在只能给父亲在白云区租了一个小面积的电梯楼来住。“现在是有家难回,父亲整天盼着自家楼房能装上电梯。”罗小姐说。

  焦点:加装电梯的地方到底是谁的?

  据了解,越秀区水荫路68号、70号、72号的地原都属于市园林开发公司。“相当于一个小区的不同期,68号、72号是一期,后来建了二期,70号是三期。”居民刘先生说。

  68号、72号加装电梯与70号在建楼盘是否存在“红线冲突”情况呢?从头至尾参与电梯加建的一位业主表示,2014年5月在市规划局一楼大厅召开了小型听证会,一位副巡视员当场确认,无论是消防还是地下室边线,水荫路68号和72号安装电梯的规划与水荫路70号在建楼盘没有任何重叠影响。

  今年4月,市规划局在官网政务公开主任信箱中回复居民称,“按建设单位的规划用地红线,水荫路68号建筑位于其用地红线内,但具体权属红线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今年5月,几位居民去市规划局查询70号的权属红线,获得一份包括68号、70号、72号在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换证字【1999】第32号)。几位从事规划、建筑行业的居民看过后表示,“大家都在一条大红线内,没有分开”。今年8月9日,梁花岗街道办出具的一份回复函称,“经越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核查,水荫路68号、72号两栋住宅楼在水荫路70号广州市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议你们加装电梯一事与广州市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

  有业主表示,若70号可以拿出单独的权属红线图,则可以明确其用地边界,否则一条红线内的地,包括绿地、小区道路等公共设施都应该大家共用。

  针对居民说法,记者短信咨询70号在建楼盘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伍先生,其回应称,“他们说的不是事实”。对此红线问题,梁花岗街道办事处的张部长表示,“水荫路68号、72号与70号原来是同一块地,至于现在用地范围有没有交叉还不明朗,属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复杂。”

  文、图/广报记者肖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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