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

产权房由于产权不完整,价格便宜。 很多购房者为了暂时赚点小钱,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国土资源部严禁登记发证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明确了相关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 不久前,国土资源部召开吹风会表示,力争明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小产权最新政策房屋。 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70%-80%。

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准办证

《意见》提出,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核发,严禁虚假土地登记,严禁未经合法处理就非法用地登记核发。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采用‘村改户’等方式,未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用途的,建设者和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或者非法使用土地的“小产权房”的,不予登记发证。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确权、登记发证或者登记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确权登记中的土地纠纷和矛盾,朱流华表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争议和矛盾经调解不能解决的,不予登记发证。

朱流华表示,目前从全国范围看,城乡结合部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这将为农民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意见》规定,对“撤村建住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仅进行调查统计,不予登记。 调查统计时,应将原农民集体名称列在新单位名称之后,为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这一问题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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