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为什么这么特殊武汉市小产权房补偿办法

  距离14个部委出台具体细则的期限越来越近了。确认产权房的条件、处罚和补收地价款的标准与程序,办理初始登记的条件与程序等具体办法究竟会怎样?人们抱着复杂心情关注着。
  深圳市查违办副主任龚明克介绍,相关政府部门对相应细则已做了深入的工作,比如符合办证条件的“农民房”,每平方米罚款多少、地价补缴多少,都有精确测算。实施办法已下发到各区征求意见,将争取尽快颁布实施。
  深圳有近1800万常住人口,单纯按人员数字来看,至少有900万以上是通过小产权房来解决个人住房问题的。如此大的市场保有量及错综复杂的产权关系,决定了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拆迁改造,甚至是强行拆除来简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按国土部官员的说法,深圳本身具有特殊性,各地小产权房问题也各不相同,现在没有推广“深圳经验”的想法。但不少专家认为,在解决城中村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方面,“深圳经验”对全国各地具有借鉴意义。不过要根本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布吉长龙花园是小产权房,关键还是要让扭曲的房价回归正常。如果房价稳定在普通民众可以消费得起的价格水平,绝大多数人更愿意购买拥有合法身份的商品住宅,小产权房的性价比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高,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时,政府将会节省大量的改造费用,实施难度也会减小。
  2009年5月,深圳痛下决心,穷尽办法解决违法建筑,不让历史遗留问题继续遗留下去。一年内对全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全面普查,随后出台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等细则。不料,小产权房竟“遍地开花”。有专家估计,一般城市的小产权房占房产总量的10%40%,深圳却达到惊人的50%,未来深圳小产权房的走向,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明天。
  不让遗留问题继续遗留
  违法建筑在国内并不新鲜,但深圳的违法建筑之多让人吃惊:总数超过40万栋,花都各村委小产权房,占住房总量近一半。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的话说,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多年来困扰深圳城市发展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根治违建难题,横亘在深圳每任主政者面前。深圳曾两度试图通过“合法化”解决违建问题,结果反而越治越凶。去年5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始第三轮“收编”。市委、市政府态度很坚决,想方设法解决这个突出问题,不让历史遗留问题继续遗留下去。
  要么没收,要么拆除,过去处理违建方式单一,对抗性强,不利于违法建筑的妥善处理。此次《决定》对违法建筑做了清晰定义,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将区别其违法程度,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在秉承对违法建筑严厉打击、严格查处的精神原则下,给予违法建筑一条新出路,处理方式更灵活,更切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深圳要为“小产权房转正”?对于坊间的纷纷流传,国土部表态说纯属误读,深圳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深圳市人大也紧急澄清,大部分拿到房产证的原有违法建筑,只有合法使用权。经过确权能够核发商品房产权证的违建数量,将会是极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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