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为什么没有产权证?

     深圳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国家没有颁发小产权证。村委会或者乡政府颁发的财产证明无效,法律不承认。在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根本没有这个概念。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产权证书是指买方依法对房屋进行合法所有权的行为,可以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作为房产证的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是由房管局出具。2。产权证书是特定房屋所有权的书面证明,可以记录特定房屋的共同条件和是否建立担保权。根据一物一权原则,房产证是房屋的原则和房产证。也就是说,具有独立大厦结构和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房屋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只有一个所有权登记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上登记,并且只有一个房产证书可以相应地发行。由于小产权房土地在使用权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房管局不得颁发产权证。以上内容均由运房网小编整理”关于小产权房产权证“,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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