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横岗坳背小产权房(塑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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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4·26”世界知识产权日(The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Day),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Day),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2008年6月,中国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之一。

深圳四十年的巨变离不开“创新”一词,可以说是创新给予了深圳生命。创新引领发展,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龙岗区检察院立足职能,凸显优化营商环境的检察理念,针对一宗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向龙岗区法院提起公诉,于4月25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本次庭审,龙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正权出庭支持公诉,龙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国华主持庭审并任审判长,同时还特邀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张国华副院长与付正权副检察长在庭上

案情介绍

2018年6月起,被告人蒲某以非法经营牟利为目的,在没有取得华为手机注册商标权利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以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坳背路22号201房等地为经营点,雇请他人,购进旧的二手华为荣耀六手机及手机屏幕、后盖、边框等假冒手机配件,利用自备的螺丝刀、小刀、电焊等手机拆装工具,非法加工生产假冒的华为手机,并通过“转转”“闲鱼”网对外销售牟利。

经统计认定,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蒲某实际销售假冒华为荣耀6手机的金额达人民币5万余元。实际销售平均价格为每部人民币240余元,扣押的280余部假冒手机,按照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折合价格为人民币达6万余元。

庭审过程

庭审中,付正权副检察长在公诉时逻辑性强,证据环环相扣。张国华副院长从容把握庭审节奏,严谨有序地引导庭审程序。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序、流畅,现场秩序井然。被告人蒲某当庭表示接受公诉机关的指控,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日宣判。

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们表示,法检两家领导共同出庭,凸显了法检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对法检两家在庭审中表现出很高的职业水平给予了充分肯定。

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法条速递

被告人蒲某的行为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龙检君提醒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的灵魂,一方面,没有创新,企业便失去了发展动力;另一方面,企业研发新产品必然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不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会给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通过模仿、复制、反向工程、商业间谍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知识产权,从而生产出新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由于其新产品没有投入研发成本,价格自然较低,会严重损害投入研发成本的创新企业,这种损害甚至是致命的。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不创新是死路,创新而不保护更是死路。

为此,在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双轨制”保护模式作用的同时,企业应更加注重提升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今年以来,龙检君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方法,第一季度已批捕侵犯各类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27件73人,同比增长了80%和114.71%,下一步,龙检君将持续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龙岗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贡献龙岗检察智慧和力量!

编辑丨新媒体工作中心苇君

信息来源丨刑检二部彭加子、办公室税李麟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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