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路村小产权房,南昌一地公布招生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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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区范围

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要求,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湾里城区各小学、初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以及区域内小学新生(毕业生)的数量进行划分。

(一)湾里三小学区范围

紫清路:紫清庄园、紫庐6号等。

乌井路:洪崖书院。

乐祖路:南山银苑、敏龙大厦、丽景峰小区、鑫融天地、九洲依云郡。干休路:南山逸居。伯爵路:伯爵山庄。

翠岩路:九洲华府、东方假日广场、利雅轩。

鹿聚路:永惠漫谷、山外山。

招贤中路015号以北:兴宸山水艺墅、招贤中路015号等。

南堡村安置房(南堡村户籍)、佘牟村安置房(佘牟村户籍)。乌井村(乌井村户籍)、湾里村(湾里村户籍)等。

南山路—文明南、北路—城交路—工农路—南堡路—邓垄路—八面山路—萧史街—蟠峰街(合一中央城)合围区域。

(二)湾里四小学区范围

梅岭大道东侧:帝景湾洋城、红星天铂等。

招贤大道:伴山蝶墅、邬家村安置房(邬家村户籍)、阳光城丽景湾、竹林花园、洪恒花园、蔬菜村安置房(蔬菜村户籍)等。

湾里大道:湾上首座、四季花城、香逸熙园、保利半山国际、朗贤加州溪谷等。

招贤大道、竹山路:绿地悦澜湾、九洲铭城、金竹小区、冯翊小区、竹苑小区等。

(三)湾里五小学区范围

乐祖路:翠谷小区、颐和一品尊府、中煤凯旋湾等。

天宁西路:远洋天骄。

双马石路北侧:乾茂山庄、红湾花园、夏泽村安置房(夏泽村户籍)等

黄洋界:洪恒山庄、长春湖1号、云湾佳苑、远洋天著、华洪小区、颐澜湾、卫东村、瑞祥嘉苑、江铃小区等。

(四)湾里一中初中学区范围

紫清路:紫清庄园、紫庐6号等。乌井路:洪崖书院等。

乐祖路:南山银苑、敏龙大厦、丽景峰小区、鑫融天地、九洲依云郡、干休路南山逸居等。

伯爵路:伯爵山庄。

翠岩路:九洲华府、东方假日广场、利雅轩等。

鹿聚路:永惠漫谷、山外山等。

招贤路:兴宸山水艺墅等。

乐祖路:翠谷小区、颐和一品尊府、中煤凯旋湾等。

天宁西路:远洋天骄

双马石路:乾茂山庄、红湾花园等。

黄洋界:洪恒山庄、长春湖1号、云湾佳苑、远洋天著、华洪小区、颐澜湾、江铃小区等。

湾里大道:香逸熙园、湾上首座、四季花城、保利半山国际、朗贤加州溪谷、火盘新村安置房(火盘新村户籍)、禹港村安置房(禹港村户籍)等。

蔬菜村招贤小组安置房(蔬菜村招贤小组户籍)。

招贤大道以东:邬家村安置房(邬家村户籍)、伴山蝶墅、阳光城丽景湾等。

瑞祥嘉苑、港下村、聂城村、蔬菜村。

南山路—文明南、北路—城交路—工农路—南堡路—邓垄路—八面山路—萧史街—蟠峰街(合一中央城)合围区域

(五)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团湾里实验学校学区范围

1.小学招生范围(2021年招小学一年级新生)

双马石路东起与梅岭大道交界处、西至夏泽规划三路与天宁西路交界处以南,梅岭大道北起与双马石路交界处、南至天宁东路交界处以西路段(不含港下村安置小区)。主要包括:

双马石路南侧:磨盘山8号(云湾逸景)、南标小区等。

绿苑路:长鸿小区、绿苑小区、江南小区、龙森山居、霞麦村安置房小区(霞麦村户籍)、恒大林溪府等。

天宁西路:金佳云舒花园、云栖谷、恒茂未来都会、林家湾、海玥名邸、天宁小区等。

下泽路:卫材安置房、湾里经济适用房、云景苑、弘阳时光里等。

梅岭大道西侧:豫章花园等。

射击中心路:江中御墅(万科璞悦里),和谐佳园等。

2.初中招生范围(2021年招初一年级新生)

双马石路西起至夏泽规划三路交界处、东至招贤大道交界处,夏泽规划三路至天宁西路交界处以南,招贤大道至天宁东路合围地段,主要包括:

梅岭大道:帝景湾洋城、豫章花园、红星九湾天铂、港下村安置小区(港下村户籍)等。

招贤大道以西:竹林花园、洪恒花园、蔬菜村安置小区(蔬菜村户籍)等。

射击中心路:江中御墅(万科璞悦里),和谐佳园等。

(六)招贤镇学区范围

雅戈尔希望小学(湾里三小教育联盟校区):2021年9月由招贤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招生。

明德小学(湾里四小教育联盟招贤校区):招收招贤村所属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紧靠小学周边小区的适龄儿童。

港下小学(湾里五小教育联盟港下校区):招收港下村、聂城村所属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紧靠周边小区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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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顺序

城区各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的招生。招生时根据年度招生计划,以七类顺序依次招收学生,招满为止。超出招生计划的其余适龄儿童由局教体办统筹安排学位。七类顺序分别是:

一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二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三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四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

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五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六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湾里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七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湾里城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以上房产权证、房屋租赁备案、拆迁协议、居住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推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房屋租赁备案、居住证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办理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租赁房未满一年或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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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安排

初中分批次报到,第一批为7月16日—7月18日,第二批为8月1日—8月3日。各城区学校按照七类排序顺序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

小学8月20日—22日为城区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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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要求

由各小学负责通知其毕业生家长携带该生,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或初步确定的学校,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报名工作结束后,于8月28日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公示内容须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排序类别、学校监督和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要及时报湾里管理局教体办教育股存档。

咨询接待地址:湾里管理局便民服务中心8楼845室,联系电话:0791-8376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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