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

本报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杨洋报道 记者今日从建行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相关文件精神,建行出台了进一步改善住房金融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 继续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通过贷款优先满足居民购买首套普通自有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有住房的信贷需求。

建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贷款且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实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于拥有住房并已还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可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具体操作由当地分支机构负责。

据了解,建行此次推出的住房金融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坚持风险可控、可持续经营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用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积极支持居民和家庭合理住房贷款需求。 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合理配置资源,优先满足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将密切跟踪政策落实,积极发挥金融职能,始终坚持惠民安居、服务大众的目标,不断提高金融水平服务居民住房消费,努力支持广大人民实现住房梦想,推动住房市场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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