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用地做小产权房?农村宅基地产权放开,证书已下发,城里人和农民都高兴

但苦于自己是城市户口,根本没有容纳自己立足的山村一隅。现如今,城市居民不必担心农村养老需求的问题了。为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国家放宽了对农村宅基地产权的限制,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并颁发了首个《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只能用于自建房?

《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居民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可以用来建造居所满足自身养老需求,也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发展餐饮民宿、乡村养老等产业,助推乡村振兴。

农村宅基地产权的放开,只为城市居民创造了便利吗?

我认为,宅基地产权的适度放开对于农村居民也大有裨益,创造的是双赢的局面。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例子。

2014年退休的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姚先生是一名工程师,一直想对存于湄潭县九坝公社团山大队的老房子(姚先生的老家)拆除重建,既是为了老有所归,也存了带着自身资源回乡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的心思。由于缺乏政策保障,这一想法一直得不到落实。

农村宅基地产权适度放开的政策出台后,姚先生主动回乡与当地基层党支部沟通、申请,最终获得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可有偿使用160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期限为70年。这不仅意味着姚先生的心愿达成,也是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的举动,更是为湄潭县引进了工程人才。

不仅如此,宅基地的适度放开还是顺应时代需求的调控手段,在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的基础上为乡村注入活力,也能解决部分“百元养老金难养老”的难题。比如说:出租产权获取租金。

大家注意到,在农村留守在家的大部分是老人,年轻人则进城务工,有条件的则会将老人也接到城里与自己生活,只在农村留下一间无人打理的老房子。而这间老房子或许正是城里人憧憬的“养老田园”。

农村宅基地产权进行适度放开后,恰恰解决了空房闲置与难寻基地之间的不平衡关系。城市居民可以租用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产权,达成“田园养老”的需求,农村居民也可以因此获得一笔租金,增加养老收入。

从社会层面上来说,农村宅基地产权的适度放宽或将为即将到来的“超老龄化”减轻部分社会养老负担。据统计,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已经率先进入“老龄化”阶段,2035年老年人口占比或将超过20%。到那时,社会面对的养老形势将更为严峻。如何预防“超老龄化”社会带来的难题呢?

让憧憬“田园养老”生活的老年人重返乡村,或为有此需求的城市居民提供政策保障,让他们有村可回、有地可建就是一项有力的举措。通过放宽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必定会形成新的市场—养老市场,通过提前制定好利益分配机制,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使得居民在市场内租的放心、用的安心。

当然,也有很多农村居民心存担忧,一旦将产权出租,承租人便有了自主建造的权利,到时候在宅基地乱搭滥建,甚至违规使用土地,该怎么办呢?《通知》明确表示了承租人对宅基地进行盘活的条件,明确了承租宅基地的各项要求,为保护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居民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为保护自身权益,农村居民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户口还在农村的居民,一定要保存好确权后获得的《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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