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小产权房抵押 泰州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颁发

“农村宅基地就是农民在农村建房子所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农民个人不能买卖、抵押等,更加不能开发建设。”姜堰区委农工办主任周亚平说。通过“三权分置”确权颁证,将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则放活,农户可以利用自己的宅基地从事休闲、旅游等经营活动,宅基地的价值大大提升。小杨村党总支书记吴凤国说,目前,村里成功吸引山东牛露营文化发展公司来村开发民宿客栈、房车营地。该项目面向全村,涉及村民14户,半个月前有3户领到了宅基地资格权证,盘活闲置房屋8间,加上一幢村集体的办公楼,面积1200多平方米,村集体一下子增加收入5万多元。

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的政策,简单来说主要用于自住,然而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导致了许多农村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形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发展过程中,姜堰也发现特色田园乡村发展用地矛盾难以解决等问题。一方面用地指标稀缺,一些好的项目落地较慢;另一方面因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存在大量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利用。农民群众渴望能通过改革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资产,有效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心情十分迫切。

记者了解到,2018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为土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该区探索建立宅基地资格权取得和保障农户宅基地基本权益制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房(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抵押贷款,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展农房(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抵押贷款还款履约保险。探索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防范控制金融风险,着力提高支持农房(宅基地)盘活所需信贷资金的可获得性、可持续性。泰州市地籍管理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周茂平认为,这样做落实了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保障了农户的资格权,适度放活了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经验,属泰州首家、全省首批“三权分置”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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