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写在对方名下,丈夫可参选小区业委会吗?

林剑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业主享有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被选举的权利,而业主要以产权证上所登记的产权人为准,未登记在产权证上的夫妻一方,不能认定为业主。因为实践中,夫妻共同居住生活的房屋未必是共同财产,该房屋如果系一方婚前购买或他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产证上未列名字的一方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基于上述考虑,未登记在产权证上的一方不能认定为业主。但你可以依据配偶所出具的“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的确认(承诺)书”、结婚证复印件、房产证等证件申请加入业主大会,从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可以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加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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