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个中央部门集中公开部门决算:预算更加规范透明

科学的财税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深入推进。 预算管理、财税体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现代财税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预算更加规范透明

今年7月21日,102个中央部门集体公布决算。 过去的一年,中央各部门是如何落实从紧的生活要求的,重要项目取得了哪些效果,政府采购资金都去哪儿了……这些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都可以在各部门的决算中找到答案。中央部门。

政府部门依法公布“明台账”,只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 10年来,我国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政府预算透明度、规范性、绩效显着提升。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性强的预算制度基本建立。” 财政部副部长徐洪才表示。

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运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个预算”的统筹协调和有机衔接。 比如,加大政府性资金转移到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到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更多地把支出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同时,建立多年预算平衡机制,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和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政府“账本”更加透明、规范。 10年来,我们坚持以披露为常态,以不披露为例外。 预算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细化,政府收入和支出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债务、机构运行资金、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力推动了透明廉洁政府建设。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花钱要效益,无效要问责”。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努力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三到五年的预算绩效管理系统。 绩效管理范围涵盖“四个预算”,并逐步延伸至政府采购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领域。 同时,大力推进绩效成果应用,减少低效无效资金。

“开前门、堵后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 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闭环管理体系,对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建立终身问责机制和追溯问责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路到底”,创新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资金引导到市县基层,让企业和群众直接受益。 2020年,建立财政资金直接准入机制,实现“快、准、严”的预期目标,有效支持疫情防控、缓解企业困难、保障基本民生; 2021年,进一步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接准入机制。 将达到2.8万亿元; 2022年,将4万亿元资金纳入直接准入范围。 同时,完善管理机制,促进金融资源下沉,政策效果更加明显。

中国社科院经济战略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何代新认为,预算改革推动了我国预算管理现代化。 重要支柱作用不断巩固。”何代新说。

10年来,资金实力不断增强。 统计显示,2012年至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1.73万亿元增长到20.25万亿元,年均增长6.9%,为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2年的12.6万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4.63万亿元,年均增长8.5%,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总体发展进步。

个税改革惠及企业和民众

2022年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看护”项目。 纳税人因照顾婴儿及3岁以下儿童而发生的费用,按照每名婴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限额扣除,计算缴纳个人税。 减轻父母育儿负担的政策一经发布,舆论纷纷点赞。

这是税改众多惠企利民的政策举措之一。 10年来,我国不断深化税制改革,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加快实施税收立法。 政府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支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实现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从2012年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到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再到2017年取消13%的税率以及四税率简并为三,并且在2018年和2019年连续降低增值税税率,然后到2022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退税。 在基本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同时,纳税人的税负将大大减轻。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实施,让众多纳税人受益。 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初步建立了综合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纳入综合所得税征税范围,并提高了费用基本扣除标准。 同时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2022年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顾”项目,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

绿色税收体系日趋完善,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10年来,从全面实行从价资源税征收、扩大水资源税试点、开征环境保护税、到实施资源税法,构建了“多税共治”、“多政策结合”已经形成。

税法全面提速,立法成果丰硕。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各项税收立法。 目前,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12个税种已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立法也在稳步推进。

减税降费持续推进,实现“放水养鱼”。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减税降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持续部署实施一系列税费减费政策。 减税降费规模空前、惠及范围空前。 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姜震认为,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税制改革与税收征管改革相辅相成为良好税法的实施和治理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撑。

统计显示,2013年至2021年,税务部门累计办理新增减税降费8.8万亿元。 除今年实施新的税费综合支持政策外,截至今年7月底,已累计办理新的减税降费政策。 其中退税和递延税费近12万亿元。

引人关注的是,税收征管体制实现了三大变革。 2015年聚焦“合作”,继续推进国税地税深度融合、执法适度融合、信息高度聚合; 2018年聚焦“并”,顺利完成省级及下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责任按要求稳步转移,优化高效统一税收征管管理体系逐步建立; 2021年以来,以“合”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精细服务、精准执法、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努力做到“合”促“成”。

“从合作到合并再到综合,税收征管体系日趋完善,征管效率不断提高。”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

财政制度日趋完善

2022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明确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以下政府。 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制度调整机制,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

这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最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权责明确、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逐步形成,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推进。 2016年8月,《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要求。 ,并首次系统提出了从公共权力垂直配置角度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财政金融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财力与权力相匹配的制度。 此后,基本公共服务、教育、科技等11个领域改革方案陆续出台。

同时,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进一步合理,增值税“五五五分成”得到明确维护。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在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建立共同财权转移支付,明确各自定位,加强引导调节,有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 均衡化。

省级以下财政制度是政府间财政关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正在大力推进。 明确省级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级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完善省级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级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以及规范省级以下金融体系金融管理等措施,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加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金融资源配置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级以下金融体系。加快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省级以下金融体系,对于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营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何代新说。 (记者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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